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须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非应届毕业生可为在职本科学历;学历为大专的,需为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民办大专和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并上传: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非应届生需提供工作证明。
人力资源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的方式。感染科医生、儿科医生、病理科医生、心理科医生、检验科医生为紧缺专业,仅组织面试,不安排笔试、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期间须上缴所有通讯工具、参考资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技能考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5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技能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4.体检
5.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