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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港城产业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县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岗位条件详见《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北京冬奥会、服务北京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六)报名人员具有“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需与括号外专业名称一致且满足括号内要求;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及成绩: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一张试卷,时限120分钟,总分1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考生可于2023年12月8日在报名网址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报考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①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②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残疾人”岗位的人员,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
2.打印《面试通知单》
4.面试评委: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2024年1月2日,在报名网址、县融媒体中心、大厂人社公众号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2024年1月10日,在报名网址、县融媒体中心、大厂人社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2024年1月12日县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址、县融媒体中心、大厂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
本公告由大厂回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市直属学校2023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秦皇岛市第三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秦皇岛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秦皇岛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0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10日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秦皇岛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
(4)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其他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材料,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证书。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其他: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
(三)资格复查。
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地址:秦皇岛开放大学(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教学楼2号楼
(四)面试考核。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3年11月29日8:3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工作,地址:秦皇岛开放大学(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教学楼2号楼。
1.试讲(满分100分)。招聘公告中公布试讲范围,当天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应聘人员抽取试讲顺序,按照顺序进行试讲,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开始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5分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出具考察证明。被考察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秦皇岛市教育局:陈老师0335-3865107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王老师18603390005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杨老师18533511105
秦皇岛市实验中学:王老师18033501777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罗老师13633359182
山海关第一中学:张老师18533522968
附件: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沙河市现在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2022年4月在沙河市教育局备案的教师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13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考务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条件中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整到同学段和同学科非专项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中学教师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为本专业文化课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职业类教师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小学全科教师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文化课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考两个科目,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沙河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烈士子女或配偶;2.随军家属;3.笔试成绩较高者;4.学历、学位较高者;5.退役大学生士兵;6.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与选岗
(八)聘用
五、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原山海关长城博物馆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笔试、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原山海关长城博物馆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5年及以上原山海关长城博物馆在编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截止到2023年11月)。
5.2020、2021、202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的;
3.处于商调期间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近期1寸蓝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6)在编工作证明。
4.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考核由市旅游文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根据笔试结果情况划定。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选调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成绩汇总
(六)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市旅游文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审查被考察人的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选调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选调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
五、特别提示
港城产业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3名,其中中小学、幼儿教师50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港城产业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11月7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11月7日前取得;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需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方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必须与《港城产业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相同,相似或相近专业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其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同时其他报考条件也按本科生报考条件掌握。
(三)部分条件的说明
1.综合类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中报考专业须完全一致;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学教师岗位需取得中学及以上学段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报考相应的岗位,如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需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正常工作的需要;具有从事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基本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再退回报名考务费。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予以退费。符合退费情况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安排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证件审核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因证件审核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证件审核。
11月27日,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11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入围证件审核的考生在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港城产业园区航运大厦北侧)进行现场审核。
证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空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安排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中小学教师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幼儿教师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类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教育类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和资格复审
五、聘用及待遇
六、其他事宜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新址如期开业,结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控制数),其中选聘27名,统一招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是国家第二批区域医疗中心,是一所集医教研于一体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立性综合医院,是秦皇岛市各县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和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诚实守信、踏实肯干、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2023年11月7日(含)之前取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秦皇岛市范围内公立医院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1月7日-11月20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PDF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其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统一招聘:
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人数。
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察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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