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和《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及考察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六年。
九、咨询及监督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标题:2024年“蓉漂人才荟”崇州市卫生健康局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