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家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可以自选北京的三甲医院,并向记者展示了一些成功案例,强调“百分之百”可以通过代检。
记者根据网络上的信息,与代检服务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很快为记者安排了一名“枪手”,并表示体检后再付款。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体检中心门口,记者见到了这位代检人。
代检人:主要是不检查妇科,其它项目我都能替你检查。我是之前通过兼职群的带队,把我推给中介,然后熟了之后,他就直接联系我本人了。
记者提出是否可以立即代检血检和心电图检查后,这位代检人随即持带有记者照片的体检表进入了体检区域,顺利完成了这两项检查。
代检人:抽血医护人员都没看体检表,她就问我叫什么,我就报了你的名字,她就直接把管给我了,我就排队去了。抽血的那个人也没看,就直接给我抽血了。
得知代检机构要向记者收取1000多元的费用,这位代检人建议记者和她直接交易,几百元即可完成。
事实上,“体检代检”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医院、体检机构的“不设防”状态,让代检人员有机可乘。那么该如何进一步防范代检行为的发生呢?
在一家体检机构,记者注意到,医护人员扫描指引单上的条形码后,体检者的照片会出现在电脑屏幕上。不过,一些医护人员并不会仔细核对,一般只询问体检者的姓名、年龄等信息,也有些项目连身份信息也不会确认。一家医院体检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入职或入学体检中确实发现过代检行为,一旦发现这类行为,会立即终止体检。
北京某三甲医院体检科负责人:偶尔发生的这种体检(代检)行为,一般是发生在抽血的环节。还有就是超声和心电图。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代检的双方将依据代检的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医疗机构如果未知代检行为,尽到了合理的审查和注意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如果我找别人代检了,意味着我欺诈用人单位,如果我的健康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很显然这种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就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主任向桢:对于选拔性考核的体检,我们每一个环节,体检者都要再出示一次身份证,再次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