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乳源户籍人员;
(二)持有乳源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1)乳源户籍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乳居住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另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复印件
仅学历信息不能确定是否为师范毕业生且要求直接认定的申请人提供,其他申请人不需提供。
5.体格检查表
体检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上个人基本信息,贴上照片后携带身份证在现场审核前的工作日上午空腹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另附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软件修饰),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