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各体检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完成2023年即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任务,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青卫办函【2023】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二、工作标准
四、体检项目
(一)既往疾病史询问。
(二)形态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身体质量指数(BMI)、胸围、腰围、臀围、腰臀比。
(三)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血压,肺活量。
(四)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五)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外耳道与鼓膜、外鼻、嗅觉、扁桃体。
(六)眼科检查:眼外观、远视力、屈光度、眼位、眼球运动筛查,色觉(仅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检测,入学体检时已测过的可以不测)。
(七)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等。
(八)实验室检查:血常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以上三项仅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检测,入学体检时已测过的可以不测)。
五、资料管理
(一)及时反馈结果
健康体检机构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以个体报告单形式于体检结束后2周内向学校反馈结果,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予以反馈。对于血压、内科检查异常的学生,经主检研判,健康体检机构应现场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学校,由学校同时以书面方式反馈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
健康体检机构应当于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结果,提出指导建议。区卫生健康局于体检结束后2个月内,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反馈结果及指导建议。
(二)规范报告内容:
1.个体报告单。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须作为指导重点。
2.学校汇总报告单。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水平,营养状况分布,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缺陷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三)提升信息化支持
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应当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健康体检建档率应达到100%,建立落实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积极推动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信息化,推进学生健康体检数据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融合。健康体检机构采用智能数据采集模式上传学生健康体检数据供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查询和统计。
(四)强化体检结果干预
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健康体检机构给出的健康指导建议,研究制定促进学生健康的防控干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工作。学校应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重点围绕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健康问题开展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要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细则》,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协同机制,做好体检计划,统筹做好体检各项项目,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规范体检流程,保证健康体检工作有序、高效、高质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
区卫生健康局要开展质控员培训,加大对学生健康体检的现场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体检人员、体检设备、培训考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流程、数据质量、体检结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对不达标的健康体检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体检资格。质控专家组及时分析区域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三)保障数据安全。
(四)落实经费保障
学生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17〕163号)收费标准执行。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协调、督促学校按时足额结算体检经费。学校应监督体检质量,确认体检报告质量后,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联系人: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孙吉序88519555
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董海燕88510191
附件: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