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经开区社发局、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市区民办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新颁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区中小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体检机构
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原则上由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确定,可以为有健康体检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由于结核菌素检查是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各级确定承担体检的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能力。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的规定执行。结核菌素检查是小学、中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肝功能检查是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用比照高校列入代收费项目。
五、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1、学校要为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各学校负责组织所有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确保学生参加体检安全、有序。
2、承担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机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3、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设置在学校内的,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六、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1、承担学生体检的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原卫生部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统计汇总等工作。
2、健康体检机构要统一使用《安庆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附件),要将体检数据进行个体和群体的统计、分析、评价,并出具体检报告,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等,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小学新生预防接种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各地汇总报告单位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小学新生预防接种率等健康指导意见。个体报告单于健康检查后两周内反馈给学生或家长;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应于检查后一个月内反馈给学校。
3、各学校要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管理及毕业升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成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管理、协调。
2、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早计划,早实施,与体检机构密切配合,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配合体检机构组织好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学生体检有序、安全、有质量,确保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学校在学生体检结束后,要及时将《学生健康体检表》归入学生健康档案。
3、各体检机构要抽调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开展体检工作,遵循“谁体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体检质量。体检前要告知学生体检注意事项,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体或群体性反应,必须事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5、各学校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机构提出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促进学生健康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1.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
2.安庆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3.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统计汇总表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安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2
安庆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学校名称:
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号:
出生日期:
入学日期: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卫生计生委
健康体检项目
一、既往史:
□无□肝炎□肺结核□先天性心脏病□地方病□过敏史□其它
二、体检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日期
年月日
问诊
发热
咳嗽
其他不适
医生签名
形
体
机
能
身高cm
体重kg
胸围cm
血压kpa
肺活量ml
内
科
心
肺
肝
脾
眼科
沙眼
色觉
结膜炎
视力
右
左
口腔
龋齿
--┼--
牙周
外
头部
颈部
胸部
四肢
皮肤
脊柱
淋巴结
实验室检查
结核菌素试验
谷丙转氨酶(IU/L)
胆红素(umol/L)
检查结论
正常
需复查项目
病名
2.“健康检查”:在“健康检查”栏各项中,检查结果无阳性发现者可填“/”;未进行检查的可填“—”;发现阳性结果者可填写病名或阳性体征。形态、机能、视力、龋齿、血红蛋白等项,记录具体数据。
3.形态机能检查、内科、外科和化验等项均留有空格,供需要增加的检查项目填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