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草原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针对我国林业草原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科技攻关。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中国林科院与国际竹藤中心(以下简称“我院”)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余人(含联合培养项目),其中全日制定向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20%。以上拟招生数包含硕博连读计划,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为7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6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含硕士阶段)。
三、招生方式
2025年我院通过以下两种考试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硕博连读:从我院在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的硕士生和2023年录取为我院硕博连读推免生攻读博士生,提前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二)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院提出申请,各所(中心)及导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筛选初审合格者参加各所(中心)组织的综合考核,最终根据考核情况录取。拟录取考生信息经院研招办复核、院长办公会审定、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方列入我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四、报考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五、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一)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
由各所(中心)根据《中国林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办法》科教字〔2021〕140号文件和《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组织实施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二)选拔程序:
各所(中心)接收《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院内在读生申请报名→各所(中心)资格初审→综合考核→拟录取→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材料提交、审核→材料归档。
(三)网上报名信息填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2.材料提交
六、普通招考招生办法
(一)“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我院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教字〔2020〕80号文件(见附件1)的指导下,由各所(中心)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并依据细则开展申请考核工作。各所(中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官网以及研究生部官网的招生信息栏可查阅。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如下:
考生除满足“四、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3.英语能力要求:近5年内(申报开始日为成绩截至日计算)申请人的外语成绩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雅思A类成绩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成绩不低于60分;WSK(PETS5)成绩不低于60+3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年龄要求: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截至申报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是否招收定向生,各所(中心)自行确定。
5.其他要求: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各所(中心)发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6.建议考生报名前向报考所(中心)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的学科专业和导师招生指标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避免盲目报名。
(四)选拔程序:
各所(中心)对外发布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通知→申请报名→考生提交电子版报名条件证明材料→所(中心)审核报名资格/条件→考生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所(中心)确认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拟录取→材料复核及归档
(五)资格审查
(六)个人信息填报
2.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填写注意事项:从报名系统中导出后用A4纸竖向、双面打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一般分为“同意报考”和“不同意报考”两类,且写明是定向就业或者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单位盖章和签字要求如下:①报考非定向的往届生: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报考非定向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同时加盖公章。③报考定向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④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职)的应届毕业硕士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另需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注:如为我院应届硕士生的考生,由所(中心)盖章、签字(人教老师或者分管领导签字);国际竹藤中心的考生需要考生联系竹藤中心招生负责老师并加盖竹藤中心公章并签字(人教老师或者分管领导签字)。
(七)“申请考核”环节
1.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合格,且达到所(中心)学科初选要求和报考导师意见等条件的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所(中心)各招生专业必须采取差额形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各所(中心)可结合本单位招生规模、专业特点、生源状况等进行适当调整。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各所(中心)的官网以及研究生部官网招生信息栏公示3个工作日。注:政审表(原件)(模板见附件5)可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前提交至各所(中心)。
2.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环节主要包括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导师团队考核、专家组面试。综合考核阶段须全程录音录像。对同等学力考生综合考核阶段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的考核环节及考核要求根据各所(中心)发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等方面。各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阶段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七、录取
3.录取类别: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转入我院,户口迁入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部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院。
4.录取通知书:博士录取通知书于每年的6、7月份由研究生部邮寄至考生。
八、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阶段为期半年,为全脱产学习。我院京内所(中心)的部分专业研究生将在研究生部南京分部集中完成课程学习,如“林业装备与信息化”、“林产化学加工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等专业的学生初步定在南京分部完成课程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学习于京内完成,最终上课地点以报到时的入学须知为准;京外所(中心)研究生在研究生部南京分部完成课程学习;在南京分部完成课程学习后,学生回到各培养单位继续学习研究。
九、学费及待遇
1.学费标准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年。
2.奖助政策
十、住宿安排
入学报到地点为林科院北京本部的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住宿,需按不同住宿条件缴纳住宿费,住宿费从400元/床位/年至1200元/床位/年不等;入学报到为南京分部的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由我院研究生部南京分部统一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导致的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是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考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目前与两所高校开展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我院的木工所和林化所在木材科学与工程和林产化学加工工程两个专业与北京林业大学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我院的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东北林业大学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导师为我院导师、第二导师为高校导师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实行双学籍管理,档案、户口均迁入我院,我院颁发由双方单位盖章的毕业证书,高校颁发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录取之前签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
5.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6.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监督方式
我院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对全院各培养单位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对本所(中心)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培养单位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部提出。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单位代码:82201
林科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西楼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91
电子信箱:lkyyzb@163.com
(二)国际竹藤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电子信箱:wangziye@icbr.ac.cn
(三)各所(中心)招生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3)
特别提醒:中国林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中国林科院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