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无棣县2024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无棣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无棣县户籍(含北海经济开发区);
2.持有无棣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驻棣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
(一)体格检查
2.体检结果仅用于本次认定使用。
4.关于体检报告单上传问题:
(1)先体检后网报。参加认定人员可以在网报前到医院进行体检,拿到体检合格的结果后,进行网上报名;
(2)先网报后体检。参加认定人员也可以先进行网上报名(9月24日17:00前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过期后系统网报关闭)体验材料那里上传一个空白文件,拿到医院体检合格的结果后再通过修改报名的方式,替换上传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单(10月11日17:00完成,过期后系统内关闭材料审核)。
(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
3.材料上传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项为必备,上传材料必须为pdf格式)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至认定系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的本人户籍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期内居住证。
(4)学历信息。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需上传,显示“不通过”的要上传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需上传。
*(6)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邮寄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制证所用照片由我局统一免费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网报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