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15日,第一巡察组对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巡察组向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巡察反馈意见主要内容
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院八项23个问题: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联系实际不足、学习贯彻缺乏思想自觉和学习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的现象;在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医疗卫生改革不够深入、技术水平不够高、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取得的成效不明显;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方面没有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规定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依然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的现象;药品、耗材采购未按规定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和未经批准采购进口设备行为;医德医风建设存在医疗服务意识淡薄、执行诊疗规范不严和未完全杜绝收受红包、回扣问题的现象;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科室管理严重不平衡、内审制度不健全和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监管问责处理存在“宽松软”表现在执纪问责主动性不强,查处打击的震慑力不足,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二)医院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医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是对我院党委的全面政治“体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院党委始终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明确提出要将每一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领导责任
2.加强组织领导,抓实责任分解
3.注重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不断完善整改工作,建章立制,巩固巡察和整改工作成果,着眼长远,统筹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坚持为民办实事,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23个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落实整改措施33项。
1.关于“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制定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两次,及时跟进学习。(2)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引医院实际工作,每年及时跟进研讨不少于两次,解决实际问题5项。(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代职业精神先进模范事迹每年不少于5篇。
2.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坚持党委会议大事,党委会一般每2周召开一次,紧急情况下党委会随时召开。(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泰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2021版》,进一步强化发挥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3)对党委决策的重大事项,每月追踪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1年10月份,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措施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学习宣传教育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4.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已经完成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变更报批程序。依据2020第10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发改委批复了《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泰州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0﹞286号)和《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泰州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变更的批复》(泰发改发﹝2020﹞287号)。(2)2019年、2020年奖励性绩效已经完成向卫健委报备。(3)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2021版》《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2021版》《“三重一大”实施办法》,重大事项充分讨论和决策,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0年9月基建科已经完成了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变更工作。2021年初人力资源部已经完成了奖励性绩效向卫健委报备。院党委已经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对基建项目、医疗设备、30万元以上外包服务项目以及中层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向市卫健委请示汇报,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不合理用药”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加强全院范围内的抗菌药物专项培训;每月进行合理用药点评与考核,把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考核情况报《管理月报》进行考核,以降低药占比。(2)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坚持处方点评与考核相结合,对不合理用药进行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报医院《管理月报》与科室绩效挂钩;通过审方系统,对超剂量或超频次用药进行提醒和监控。(3)药师对儿科用药进行专项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针对处方点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医院《管理月报》进行考核通报,必要时随时集中培训。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1年10月药学部坚持处方点评,将处方点评与考核相结合,对不合理用药进行考核和通报,临床药师长期对所辖病区专科医生进行抗菌药物针对性培训,每个月对处方点评发现的问题处理,在医院《管理月报》进行考核通报,及时处罚。到目前,我院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低于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不合理检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贯彻落实“五合理”制度,按照基本目录内用药,设立相应的考核奖,每月通过科主任例会考核通报病历检查中对发现问题和“五合理”执行情况,对不规范用药行为情节严重者依规依纪进行处理。(2)继续完善临床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流程数据跟踪,加强检查检验数据的闭环管理,及时提供检验检查的报表。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3)建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医嘱、临床路径一体化管理,从系统上进一步规范检查检验合理性。(4)推行实名制就诊,完善信息系统上识别拦截功能,女性患者从系统上无法开具前列腺类测定项目。(5)制定临床各专科收治前十大病种的目录及其用药目录、检验检查目录,各专科十大手术目录及其耗材目录,严格专科会诊制度执行,同时拟定不合理检查考核办法,医务部每月督查落实。
整改结果及成效:医务部每月通过科主任例会考核通报病历检查中对发现问题和“五合理”执行情况,编成《医疗工作简报》,下发临床和医技科室,让其及时整改。信息处已经完成临床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流程数据跟踪,加强检查检验数据的闭环管理,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医嘱、临床路径一体化管理。实名制就诊后女性患者从系统上无法开具前列腺类测定项目。制定临床各专科收治前十大病种的目录及其用药目录、检验检查目录,各专科十大手术目录及其耗材目录,严格专科会诊制度执行,每月坚持督查落实。
7.关于“药品未按规定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
我们通过调查2017年至2019年期间阳光采购问题,既有国家、省、市集中采购的政策试行摸索宏观背景,也有省网采平台有时不稳定,供应链配送不匹配,供应商断供等社会问题,让医院药品采购无所适从,形成了“部分药品未在平台集中采购”的状况。今年10月院纪委在调查的同时现场督查了药学部在江苏省平台上进行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实时网采完成率达97%,高于网采文件规定的95%标准。表明了我院“部分药品未在平台集中采购”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医用耗材未按规定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19年7月医院已经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文件,按照省文件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在省平台开展阳光采购,确保网上应采尽采,公开交易;2019年12月,我院图特耗材采购系统与省阳光采购平台实现了接口对接,同时开展省平台联盟带量采购,目前,市医保局一直肯定我院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工作,并经常组织其他医院来院观摩学习。
我们通过对2019年至2020年,医用耗材未通过省级平台或备案采购问题进行调查:泰州市卫计委于2017年8月启动全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2018年1月1日起第一批普外科、骨科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现市平台网上采购;2018年3月起第二批普通耗材实现市平台网上采购,同时将医院现有的供应商也逐步进行替换为平台供应商。2019年,医保局开放了省标全部耗材,同时继续对非标耗材进行了整理和替换,完善线上采购供应商的替换。在此期间我院医用耗材省级平台线上采购率不达标也有一些平台和配送商的原因,如在省平台采购的部分产品由于生产企业在省平台不指定配送企业,或者指定配送企业较多,不利于采购人员沟通联系;医疗机构下单后生产配送企业响应不及时,配送完成后,也不在平台操作,形成流单;部分医用耗材因年度采购量较少,配送企业不愿配送;部分配送企业由于人员素质低不会省平台上上传资料,导致医疗机构下单后不能及时线上采购等。鉴于上述情况,2021年10月院纪委组织对医用耗材办采购进行了督查,要求他们进一步完善平台采购内部管理,构建“亲清”规范守纪的医商关系,确保网上应采尽采,并加强“四排一控”整治,做好廉洁防控。
9.关于“未经批准采购进口设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2021年10月院纪委就“未经批准采购进口设备”问题进行了调查:2020年市审计局对我院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时指出了这个问题,医学工程部2019年采购的一批进口医疗设备在江苏海外集团进行招标采购,江苏海外集团是江苏省财政厅下属企业,参照省内医院做法而没有在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审批。11月市审计局转交给市财政局督办,市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立即组织人员来院调查核实,并对我院分管院领导孔旭辉、医学工程部杨永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我院非常重视,责成医学工程部立即整改,从2020年12月起医学工程部就严格按照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规定对进口设备进行备案审批,并出台了《进口设备采购前的财政审批工作制度》,在2021年9月起聘请医院的法律顾问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医疗设备采购规范化管理。2021年10月院纪委组织对进口医疗设备采购进行了现场督查,医学工程部已经严格执行了医疗设备采购财政局政府采购审批规定,并且所有医疗设备均在泰州市招标平台进行采购。
10.关于“医疗服务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完成整改措施43项,还有27有待落实,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缺乏思想自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三比三争”开新篇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扎实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院党委每月跟进督查问效。(2)围绕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56个指标要求,建立服务质量、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成本控制等基于DRG和RBRVS下的综合考核与分配体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薪酬不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规定。(3)为改善转诊转院难的问题,我院全面优化转诊流程,减少患者跑腿,主城区患者办理转院手续,经科主任签字,医务部审核后,由医务部直接联系医保局为患者办理转诊,患者无需跑腿,直接携带医保卡至南京、上海等地刷卡就诊即可。
阶段性成效:2021年8月医院党委已经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三比三争”开新篇主题活动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活动方案。下一步推进的举措:2021年10月财务部围绕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巡察整改已经草拟了医院绩效综合考核与分配方案,仍然在商讨之中;2021年8月医务部为改善转诊转院难的问题,已经梳理了制度和流程,将结合医保病人跨地区结算政策落地整改到位。
2.关于“医疗卫生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每年严格按照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统计上报56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接受国家和江苏省卫健委的统一考核考评,推动医疗卫生改革持续深化,以达到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检查、化验收入占比以及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不超过5%的医疗卫生改革控制目标。(2)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备、使用、监督、考核等工作;优先引进、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品种比例和金额比例考核。(3)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统计汇总全院使用情况及联盟采购品种使用情况,对拒不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季约谈一次,对仍然不整改到位,上报给医务部和纪委办依照院规院纪进行处理。
阶段性成效:2021年10月药学部修订《泰州市人民医院关于药品遴选、采购、价格执行等规定的通知》、《泰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规定的通知》、《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奖惩和通报制度》等,关于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备、使用、监督、考核等工作已经落实到位;2020年医用耗材办已经执行国家和省市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政策进行医用耗材的采购。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财务部围绕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巡察整改已经草拟了医院就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检查、化验收入占比以及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不超过5%的医疗卫生改革控制目标得方案,仍然在商讨之中。
3.关于“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1)科研处2021年已经收回了部分引进人才启动资金以及部分结题验收通过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率已经提升到68.60%,完善修订了《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和考核管理的规定》,出台《医院配套(院内)科研基金使用考核方案》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该年度剩余经费由医院收回;(2)医务部围绕“三甲”复核评审和省级重点专科评审,9月、10月召开了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并进行专科建设规划,常态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3次;(3)人力资源部2021年先后发动5批次人才招聘,招聘博士、正高级高层次人才7人,研究生56人、本科生、大专生71人。2021年已引进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教授,现扬州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所长王大新博士后作为心内科学科带头人指导我院科研及学科建设;引进中心实验室骨干金世光指导我院实验平台建设。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奖励力度;依托医院二期工程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的实验中心,依托该中心引进省内高水平高层次科研人才;为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泰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2021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充分讨论,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完善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审核审批基建项目的变更,报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院党委会集体决策后,组织实施。(3)后勤服务项目每次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医院领导集体商议同意后,招标实施。(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规范动议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泰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2021版》,坚决杜绝临时动议和因人设岗现象。(5)严格执行市委、编办对我院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所有岗位严格按工作需要设置。(6)对18项奖励项目进行梳理,取消“辛劳奖”等巧立名目的奖项,优化年终奖项设置,减少1/3的奖项设置(由18项减至12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
阶段性成效:2020年妇幼分院开工建设;2021年1月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2021年2月龚霞任审计科长、李丽芳任公共卫生科长选拔任用等,院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按照《议事规则》充分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办理;医院严格执行了编办对我院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并将长期坚持。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年终奖项优化设置进行梳理,取消“辛劳奖”等巧立名目的奖项,优化年终奖项设置,减少1/3的奖项设置(由18项减至12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
5.关于“医疗服务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2021年10月我院通过江苏省的评审向国家申报“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各项管理得到省市卫健委肯定;10月12日市委书记朱立凡带队来院进行调研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并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成立了门诊患者服务中心,正常开展预约检查;2021年3月建立了住院患者服务中心,优化患者就医服务流程;2021年10月医务部出台了《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规定》《临床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制定与更新管理规定》;医院信息化建设2019年通过电子病历应用能力水平5级,2020年通过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四甲测评后,正在完善互联互通方案,已申报国家上一等级能力测评工作;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一步整合各业务系统分散数据,进行病理、治疗、输血、用药、围手术期管理等信息化闭环建设临床CDR,BI等信息数据库建设。
6.关于“执行政策规定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医疗保障办对医保“四合理检查”、恶性肿瘤报销政策规定执行、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以及国家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条例的落实已经到位,并将常态化长期坚持。慈善医疗救助在原有普惠救助、特殊救助以及针对老人慈善专项的基础上,目前已实施“我院对住院的特困居民和低保居民,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慈善全额补助”,同时增加困境儿童、困境青少年、心脏大血管外科患者救助项目。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加强与医疗保障局沟通,对部分项目收费政策不明确的及时向医疗保障局请示;向医疗保障局建议,及时更新医疗收费项目,满足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发展需要。与医保局沟通协调,争取医保局能对超总额控制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7.关于“不合理收费”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1)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医院纪委办公室介入,针对问题立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人;(2)根据省、市医保局下发的负面清单文件内容,整理后下发全院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对照违规收费负面清单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2021年5月根据国家医保耗材目录,逐条核对编码进行贯标,确保耗材收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已经深入临床31个科室,针对违规收费负面清单、上级价格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常规收费核查工作中频繁存在的违规行为,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及指导;(3)定期抽取在院、出院患者病历核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地针对问题进行全院专项核查,修改、制定了《物价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及《泰州市人民医院科室医保管理、医保联络员、兼职物价员和医保医师考核方案》,与纪委办公室督查配合,进行月度管理月报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
8.关于“执行诊疗规范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每月通过组织科主任例会、应知应会考试和病历质量检查,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的培训与考核。(2)每个季度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会议,剖析本期内每起医疗纠纷,吸取教训,拟定整改措施,对确实有个人责任造成的,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3)对每起重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人员,协同医院纪委,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成效:医务部已经常态化开展每月通过科主任例会考核通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编成《医疗工作简报》,下发临床和医技科室,让其及时整改。每个季度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会议剖析本期内每起医疗纠纷,吸取教训,拟定整改措施。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院纪委将梳理近几年的医疗纠纷,针对每起重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9.关于“收受红包、回扣问题未完全杜绝”问题的整改。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院纪委办梳理近几年的红包奖励的情况进行金额统计,并出书面通知让财务清退。
10.关于“科室管理严重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完成职能管理科室的定编定岗工作。(2)每年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加强对科室负责人的指导、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3)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库、药房近效期药品管理有标示或提示,近6月者以黄色标示,近3月者以红色标示,做到近期先用、远期后用。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报医院《管理月报》通报。(4)每项医疗设备采购前严格审核医疗器械注册证,杜绝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委员会每年跟进。
阶段性成效:2021年4月29日发文,确定了管理处室岗位和岗位职数,完成了职能科室的定编定岗;组织科已经制定了中层干部述职方案;药学部为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修订了《近效期药品、不合格、不适用药品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修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不合格、不适用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库、药房近效期药品管理有标示或提示,近6月者以黄色标示,近3月者以红色标示,做到近期先用、远期后用。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报医院《管理月报》通报。医学工程部已经在医疗器械采购表中设计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固定栏目。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每年年底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
11.关于“内审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实行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梳理合同管理风险点,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坚持内部审计对合同管理审核监督,防范合同风险。
12.关于“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完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制订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方案;提升成本核算信息化水平,并开展成本分析;(2)建立健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和财务预算,综合反映医院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筹资投资、现金流量等全面财务信息;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已经批复的预算;(3)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1﹞52号文)的政策要求,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方案。
阶段性成效:(1)制定了成本管理制度,从组织架构与职责、成本预测、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监督考核六个切入点进行细化规定;利用成本信息化定期对医院成本及科室运营情况进行分析。(2)建立健全了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和财务预算。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1)通过预算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对于超预算的项目,系统会自动标红,提示预算管理员此经济项目报销数超预算数。(2)优化绩效考核方案方案中的手术工作量绩效考核标准,建立按照手术等级分梯阶段考核体系,拉开不同手术等级间的绩效奖励差距,扩大绩效考评的范围。
13.关于“执纪问责主动性不强,查处打击的震慑力不足,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阶段性成效:2020年已经完成纪检工作职能的“三转”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调合作,进一步强化纪委办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2021年10月,医务部出台了《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流程》并长期执行;10月25日科室(病区)廉政文化墙设计安装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1)院纪委将修订《泰州市人民医院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2)针对2019年7月北院康复科使用超期药品处理问题、肿瘤科个别医生无适应症开高价药问题和2018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金额137.44万元的事件启动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界定责任,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3)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新的风险防控手册;(4)剖析近年来本院各类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梳理问题现象、重点环节和根源,排查漏洞,克服监管问责处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放大巡察效应,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医院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确保巡视成果运用取得实效。
(一)持续夯实“两个责任”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个性化清单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清单体系,推动各级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院党委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委突出主业主责、敢于亮剑出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违纪腐败问题。用好巡察这把反腐“利剑”,创新开展基层巡察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收一级、顶格处理,形成威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力争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惩防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关于“学习贯彻缺乏思想自觉”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医院绩效综合考核与分配方案仍然在调研;
整改时限:2022年2月26日。
路线图:医院绩效委员会拟定医院绩效综合考核与分配方案,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医院党委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王红扣;②责任科室:财务部
(2)患者转诊转院难的问题
路线图:医务部牵头,医疗保障办协助,完成在符合医保政策下的病人转诊转院难问题。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吴健;②责任科室:医务部、医疗保障办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严格”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年终奖项优化设置进行梳理,取消“辛劳奖”等巧立名目的奖项,优化年终奖项设置,减少1/3的奖项设置(由18项减至12项)。
路线图:党委办公室牵头、院长办公室协助,完成医院年终奖项的优化设置。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王华吴健;②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3.关于“医疗卫生改革不够深入”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每年严格按照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统计上报56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接受国家和江苏省卫健委的统一考核考评,推动医疗卫生改革持续深化,以达到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检查、化验收入占比以及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不超过5%的医疗卫生改革控制目标。
路线图:财务部牵头完成按照国家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统计上报56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接受国家和江苏省卫健委的统一考核考评工作,并提供上报56项指标报表完成情况总结。
4.关于“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不够高”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1﹞52号文)的政策要求,加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奖励力度。
路线图:医务部联合人力资源部落实加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奖励力度的方案,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医院党委决策,医务部负责落实。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吴健;②责任科室:医务部、人力资源部
(2)进一步提升科研人才的引进待遇,加大科研人才的引进力度,为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整改时限:2022年8月26日。
路线图:科研处针对科研人才的引进,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医院党委决策,科研处负责实施,并长期持续改进。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李海俊;②责任科室:科研处
(3)进一部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水平,依托医院二期工程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的实验中心,依托该中心引进省内高水平高层次科研人才,
路线图:科研处积极参与二期工程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的实验中心,
5.关于“医疗服务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逐步增加磁共振、CT、肠镜等检查设备
路线图:医学工程部依据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预算计划,加快采购进度,按期完成。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田为中;②责任科室:医学工程部
(2)根据医院经济运营管理需求,建立各类个性化运营报表,实现由下至上的精细化管理。
路线图:信息处医院经济运营管理需求,规范建立各类个性化运营报表体系方案,提供领导决策和科室运营分析。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李海俊;②责任科室:信息处
6.关于“执行政策规定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加强与医疗保障局沟通,对部分项目收费政策不明确的及时向医疗保障局请示;向医疗保障局建议,及时更新医疗收费项目,满足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发展需要。
路线图:医疗保障办公室保持与医疗保障局无缝对接,建立医保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完成收费项目的报备和审批。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孔旭辉;②责任科室:医疗保障办公室
(2)每年与医保局沟通协调,争取医保局能对超总额控制的应收账款4.1亿元长期挂账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路线图:财务部联合医疗保障办定期与医保局沟通协调,有效化解超总额控制的应收账款问题。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王红扣;②责任科室:财务部、医疗保障办公室
7.关于“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违规收费金额合计357.87万元的问题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顾成兴;②责任科室:纪委办公室、医疗保障办公室、信息处
8.关于“执行诊疗规范不严”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梳理近几年的医疗纠纷,针对每起重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路线图:院纪委定期参与医疗安全委员会会议,联合医务部组织督查医疗风险的管理,防范重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发生。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顾成兴;②责任科室:纪委办公室、医务部
9.关于“收受红包、回扣问题未完全杜绝”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对红包按10%比例考核奖励的情况清退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顾成兴、王红扣;②责任科室:纪委办公室、财务部
10.关于“科室管理严重不平衡”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
题:
(1)每年年底完成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路线图:组织科制定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方案,12月份组织实施中层干部考核考评。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王华、顾成兴;②责任科室:组织科、纪委办公室
(2)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督查。
路线图:药学部针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定药品有效期管理办法,每月督查并长期坚持。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吴健;②责任科室:药学部
11.关于“内审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实行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梳理合同管理风险点,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防范合同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2月26日
路线图:法制办、审计科分别依据《合同法》《审计法》加强对合同审核监督,履行监督合同风险。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吴健、王红扣;②责任科室:法制办、审计科
(3)每年对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自我核查和评估,强化内控管理。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王红扣;②责任科室:财务部、法制办、审计科
12.关于“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全面预算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全面预算审核功能
路线图:财务部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升级,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2)优化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手术工作量绩效考核标准,建立按照手术等级分梯阶段考核体系,拉开不同手术等级间的绩效奖励差距,扩大绩效考评的范围。
路线图:财务部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要求,完善绩效考核方案,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医院党委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
13.关于“执纪问责主动性不强,查处打击的震慑力不足,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
(1)重新修订《泰州市人民医院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责任主体:①责任领导:顾成兴;②责任科室:纪委办公室
路线图:纪委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调查核实,对药剂人员、护理人员等进行问责并发文。
(3)对2018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金额137.44万元的事件重新启动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界定责任,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路线图:纪委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调查核实,对责任医生进行问责。
(4)核实肿瘤科个别医生无适应症开高价药问题,厘清责任和问题性质,界定问题处理主体和所依照的法规,直接处理或责成职能科室处理并问责。
(5)每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新的风险防控手册。
路线图:纪委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开展“四排一控”防范廉政风险,制定每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6)剖析近年来本院各类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梳理问题现象、重点环节和根源,排查漏洞,克服监管问责处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路线图:院纪委组织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结合本院各类违纪违规违法案件进行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开展院内巡查和院内巡查“回头看”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