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实永善县基层消防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根据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且须持有机动车B2(含)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5.身高16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罪者;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1.合同制专职消防员集训期2个月,集训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录用后,战斗员工资5400元左右、驾驶员工资5700元左右(六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组成)。工资待遇严格按照《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月休(8天)和年休假。
4.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意外等保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1.战斗员(30名):主要从事各乡镇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消防宣传、火灾防控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5名):主要从事各乡镇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特别提醒
(三)报名方式
必备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证件照1张(1寸白底);
4.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5.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6.立功授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体能测试安排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现场复核通过人员
3.地点:施工区二坪消防站。
4.测试项目:5x40折返、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四、政治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六、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进入集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集训期为2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聘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