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和社会申请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一)户籍在化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在化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化州籍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化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注册
1.完善个人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2.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属地原则和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审查后报地市级教育局认定。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或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
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茂名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
(三)体检
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凭身份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和医院体检科开具的指引单参加体检。
(2)体检地点: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体检科。
(4)体检费用: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核定并收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费为175元/人,其他申请人体检费为140元/人。先缴费,后体检。
(5)体检结果由疾控中心体检科统一送至教育局,无需个人领取。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西阶梯教室。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化州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化州户籍,但在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以全日制师范生学历(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申请认定与学段、所学专业对应的资格证,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实习)”课程成绩证明(即《学籍表》上要有这三科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提到的需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情况,申请人要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并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
4.体检合格证明(即体检医院结论为“合格”或“符合认定条件”的《体检表》)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再由地级以上市在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要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及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委托书》(仅限不能亲自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10.材料档案袋及粘贴封面
11.《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附件5)仅限需邮寄送达证书及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
以下几种情况不受理申请和不接收材料:
(1)不在认定范围内的;(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3)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4)不按要求上传材料的(重点查看《承诺书》签名、整体清晰度和相片等)。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机构为茂名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的,还须附上委托书(附件6),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若需邮寄送达证书和《申请表》的,需提前填写好《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待现场审核时提交,邮费到付,本人签收,并将签名后的快递单回寄到认定机构。
五、现场审核防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自备口罩,方可进入确认现场;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确认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不得进入确认现场:(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人员;(5)认定当天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外省普通话证书问题,根据广东教育厅《关于重申不准跨地域和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粤教语〔2010〕24号)等文件精神,“在外省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