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泗水县委政法委、泗水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具体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专职网格员15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网格员做好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人口、家庭、房屋、单位、社会组织等基础信息,及时上报网格内动态信息;
2、社情民意收集。网格员通过走访巡查,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居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并将有关民意信息及时分流上报;
3、党建工作联络。协助做好网格内基层党建工作,积极传达上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提出的新思路、新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联系群众的优势;
5、居民事务代办。网格员协助做好劳动就业、社会、社会救助等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等工作,为网格内居民提供方便服务;
6、政策法规宣传。网格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重要决策等,协助做好平安创建、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风尚;
9、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德端正,身体健康,会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服从分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书记、主任、文书除外)、村计生专职主任、党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伍军人、警务助理等可优先聘用;
5、具有泗水籍常住户口或配偶具有泗水籍常住户口。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
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招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部门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打印表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选派专人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采取直接微机测试+面试或微机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微机测试仅作为资格条件,主要测试信息录入,不计入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了解进入面试人选所具备的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采用直接微机测试+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聘用资格的优先,若均无或均有优先聘用资格,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生总成绩统一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每年年底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