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民族学学制为3年,外国语言文学和化学工程技术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达到学校各学科“申请-考核”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的招生方式。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待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35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博导名单
姓名
招生学科
招生方向
招生学院
秦红增
民族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罗彩娟
郑维宽
民族史
卞成林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曾鹏
刘金林
胡佳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谢尚果
民族法学
法学院
齐爱民
张进清
民族教育学
教育科学学院
张跃军
外国语言文学
英美文学与文论
外国语学院
雷福厚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艺
化学化工学院
刘绍刚
应用化学
朱华
制药与精细化工
黄钦
普通招考的具体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待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校成绩优秀。
(3)已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硕士未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考。
4.申请人的科研水平、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5.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6.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不得更改录取类别,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2021年6月30日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满足上述(一)中1、2、7条规定。
2.考生的学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国(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请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原件扫描并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辨、亮度均匀,按罗列顺序合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发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报考导师+网报号+考生姓名”)。
(1)《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生成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在A4纸同一面,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4)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认证报告。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往届生提供:
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
硕士研究生证(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完整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网址:
(5)硕士课程成绩单(需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以及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报考学科规定的“申请-考核”英语水平要求和科研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
(8)非定向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承诺书。
(9)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11)参与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成果获奖、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及证明材料。
(12)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1年3月8日前,招生学院完成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审查并确定考核名单。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参加考核时须将盖章、签字的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请按罗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及原件(备验)提交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审核后,申请纸质材料留存备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一律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民大〔2020〕301号)和各学院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等进行科学考核,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考生参加考核。
2021年3月15日前,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普通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待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结束后再另行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报考前请与报考学院与导师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能再更改。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同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原件扫描并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辨、亮度均匀):
未按规定或逾期未提交者本次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负责。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正反面扫描在A4纸同一面,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1)已获得硕士学历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往届生提供:
①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同时提供:
①硕士研究生证(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完整注册章页)。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应届硕士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科研成果情况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本表需要考生网报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应届生由在读高校所在院系党总支审查盖章;其余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
7.专家推荐书
8.单位同意脱产学习证明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学习证明。
研究生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转交学院和各学科对考生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认真预审查。对于未能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
通过审查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将盖章、签字的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请按罗列顺序装订成册)以及原件(备验)提交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审核后,申请纸质材料留存备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资格不符者,不予参加考试。
1.初试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学术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
考生的报名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作为复试的重要参考依据,请考生提前准备,复试时提交。
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一)根据考核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须在2021年6月30日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全脱产学习,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不转入,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录取新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最终学费标准以当年广西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
2.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补助基本生活支出。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3.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每年评选一次。
4.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优秀研究生专项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5.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资金,根据需要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根据岗位具体情况发放。
6.生源地助学贷款
7.校长奖学金等
享受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仅限人事调档已完全转入学校的非定向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或攻博期间不脱产的非定向考生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6.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2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8.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规定有冲突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报考期间,我校除了收取考试报名费用,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一)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研招办: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科技楼404室
邮编:530006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各学院“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外语能力及科研水平要求
3.“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5.专家推荐书
6.科研成果产出承诺书
7.非定向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承诺书
8.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