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仁和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提升仁和区城市品质,打造城市品牌,根据《攀枝花市城区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攀办发〔2021〕77号),结合仁和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融入“三个圈层”,建设绿色活力和谐新仁和的总目标,以“街长制”管理为切入点,建设“群众参与、八级协调、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街长制”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居民自查自治意识,让精致城市建设深入大街小巷,打造安全、清洁、有序、便民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舒适感。
二、实施范围
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辖区范围内的80条街巷(见附件4),每个乡镇(街道)选取1至2条街道打造特色街道。
三、组织领导
为有力推进仁和区“街长制”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特成立仁和区“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总街长:张洪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总街长:唐光辉副区长
街长:姜发兵仁和镇镇长
马建华前进镇镇长
邱杨大河中路街道主任
片长:孟思臣仁和镇副镇长人选
徐永国前进镇副镇长人选
岳长程大河中路街道副主任
成员:胡良川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红梅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牛剑东区财政局局长
张国静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冉镇华区林业局局长
刘锋波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罗诤健仁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汝贵区民政局局长
罗德鑫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饶仁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赖云平区经信和科技局局长
何松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罗勇区住建局局长
李国军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辖区“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办公室主任由李红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姜发兵、马建华、邱杨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现职的人员接替。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实施区街联动管理,按照“一街一长、条块结合、群众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分三个管理层级设置街长,并对外公布“街长制”管理公示牌(见附件1)。
1.第一级总街长工作职责:领导街长制全面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工作,每个月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2.第二级副总街长工作职责:协助总街长开展工作。
3.第三级包联单位职责:负责会同各社区对包联区域制定包联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包联工作职责。
4.第四级街长工作职责:负责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建立城市元素分类管理台账,对每一项城市元素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包保责任人的具体工作职责。定期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片长无法解决的问题。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乡镇(街道)难以自行处理的问题。采取季度考核的方式对片长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应奖惩制度。
7.第七级由辖区双报到党员、网格员、群众、物业公司人员担任街员,负责按照路长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收集路段问题,对可以现场解决的问题予以解决,并向路长反映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
8.第八级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负责收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区域内的问题,形成具体工作台账,并向片长反映,跟踪、收集、督促、反馈试点区域各路段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二)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完善和组织实施体制内路长的年度评先评优政策。
区委政法委:负责对辖区维稳和综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安排。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权范围划分,明确城市绿化及公园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解决。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指导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本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权范围划分。
区教育和体育局:加强对学生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整个家庭参与到城市管理共享共治中来。
区经信和科技局:负责指导做好电力、通信等设施监管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试点区域打通“生命通道”整治工作。
五、特色街道打造要求
从“细”处入手,从“实”处着眼,健全运行、反馈、协调等机制,强化考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打造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精细化城市特色样板街道。
(三)理清区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边界,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责。
(四)精心制定城市道路分级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标准,对标对表落实到细节,实现内容具体、标准统一、管理精细。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9月底前,“两镇一街道”制定“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辖区街道数量和人员情况,明确所有道路街巷街长,定人、定街、定职责,建立“街长制”工作运行机制,“街长制”公示牌上墙,向社会公布。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底前,“两镇一街道”以提升城市环境容貌为重点,以破解突出问题为根本,开展“街长制”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选取1至2条街道,打造特色街道。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道路街巷环境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的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三)强化联合联动。“两镇一街道”要发挥好与社区、协同部门的有效衔接配合,切实抓好街巷容貌日常管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街长工作联动机制,对街长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需要协调协同部门责任人解决的,要及时沟通解决。对难度大、争议大或有其他客观原因总街长无法协调解决的,按照管理流程提报联系区领导协调解决。
(五)严格监督考核。“两镇一街道”及区级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每季度检查一次“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进度滞后、反复出现问题甚至引起负面舆情的,将在全区通报,直至启动追责问责。
(六)畅通联络对接。“两镇一街道”要切实加强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反映工作动态。每个阶段结束后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仁和区“街长制”管理公示牌
2.仁和区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标准
3.路段巡查整治台账
附件1
工作职责:负责责任道路(路段)街面巡查,对街面存在的城市管理工作问题进行处置;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做好记录、协调、处置和回复。
环卫保洁员:XXX绿化维护员:XXX
市民随手拍二维码
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制
附件2
(试行)
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标准。
一、干净
1.城市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尘土、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
2.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
3.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单处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泥土裸露。城市水域水面清洁、沿岸整洁。
4.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无积存垃圾,无纸屑、烟蒂、果皮、污水、污物,无随意堆放废弃家具家电、装修材料等现象。
6.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7.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及周边无随意丢弃餐厨垃圾、随意泼倒污水现象,无污渍,无明显异味。
8.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
二、整洁
1.城市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歪倒。井盖、雨箅等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人行步道铺装平整,无松动、无缺失,无泥土裸露,路缘石齐整,无缺损。人行天桥路面、台阶平整,无坑槽,栏杆无锈蚀。
3.电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的缆线整齐规范,不乱拉乱设。路名牌、指路牌和交通标志牌等立杆设置规范合理,保持整齐、完好,文字完整清晰。废弃的缆线和立杆及时清除。
6.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5%以上。
7.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危树危枝,枝叶不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
8.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栏等封闭措施,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无乱堆物料,工程完工后场地平整,无破损路面,无堆积杂物。
三、有序
1.室外公共场所秩序良好,人流、车流疏导有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排列有序。
3.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禁止占用绿地经营。禁止在城市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
4.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无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得到及时清理。
5.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沿街建筑无违规破墙开店。
6.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
四、安全
1.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数量监控,设置安全员。各类疏散标志清晰,易于识别,疏散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2.广场、道路、桥梁、各类驳岸等存在明显高差或缝隙的部位,合理设置防护栏或其他防护装置,防护栏、防护装置无缺失、松动、破损现象。
3.管线、窨井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完好、醒目,无缺失、松动、破损、沉降、移位,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出现恶劣天气、洪涝灾害时,能够确保设施齐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
4.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技术可靠,无污染空气、水体、土壤等风险,无塌方、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
5.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无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档案。
五、文明
1.出行文明有序,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行为;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机动车在斑马线礼让行人。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3.公共场所无制造噪音现象,建筑工地噪音达标;商业综合体及商户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餐饮店内顾客用餐文明,不大声喧哗,观看演出、比赛不起哄、不喝倒彩。
4.各服务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服务窗口服务文明,语言规范,投诉渠道便捷畅通、反映问题处置及时有效。
5.饲养动物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违规饲养宠物;遛狗要拴绳,犬类进电梯要抱起或者牵好狗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宠物的噪声扰邻;宠物的便溺要及时处理,不破坏公共卫生。
6.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