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的打扰了,我是2014年陕西省省考公务的一名考生的家长,在这里向您反应几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1、2012年、2013年陕西省省考中,安康市白河县公安局招录公务员,其中10名为警务综合管理,并没有因为视力问题而被淘汰。2013年又有9名职位表述为警务综合管理的考生都没有检查裸眼视力。而2014年白河县公安局招考5名科员,其中4名职位表述为警务综合管理,就有三名优秀的考生却因视力问题遭到淘汰(淘汰率达到75%),为什么今年的规则改了事先没有任何通知?是不是其中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近视患者可以通过近视眼激光手术治疗好近视,恢复视力,通过视力体检。而考生总成绩公布之后仅仅过了两天就通知体检,只有短短38个小时,体检特殊标准上明确写明考生可通过手术解决眼睛近视问题,可对视力有点问题的优秀考生来说要去做手术来的及吗?而为什么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们只有38个小时,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吗?让我们深深的感到公安局不是在招收优秀的工作人员,而是变相的对人才的身体、精神、财力的一种迫害,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怪。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仍然出现这种事情不禁让广大人民心寒。烦请您能在万忙之中为这次因视力不公平问题淘汰的8名优秀考生讨个公道,真诚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和期待您的回信,党啊!给我们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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