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位家长准确了解2019年甘肃高考志愿的政策细节,学涯教育志愿填报专家田毅强(字谷子)根据历年一对一志愿填报咨询的经验及志愿填报咨询指导过程中家长常出现的志愿填报误区进行详细解读。
家长注意:
1、本解读只代表我校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果有问题请致电甘肃省考试院进行详细了解;
2、本解读只对部分政策进行解读(并删除部分政策),如有未解读到的政策,请查询甘肃省考试院官网,详细查询《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4、本文中的“宋体”字为原文件内容,红色“黑体”为专家解读。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
甘招委发〔2019〕16号
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全力保障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二、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创新
(一)合并普通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批次
2019年起,将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本科
三批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二批,取消本科三批。调整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普通文理类共分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解读建议:
1、学校招生计划的变化对最低录取分的影响;
2、学校线差值(学校线差=2018年学校线差-2018年三本线差计算)的变化与2019年考生线差值(考生线差=2019年考生分数-2018年二本批次线)比较;
3、位次变化(2019年考生位次转化为2018年考生分数位次与2018年学校录取位次和分数)的比较。
(二)改革中职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录取模式
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进行改革。一是实施网上评卷,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手工评卷方式,评卷管理均按照普通高考网上评卷要求实施;二是改革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投档模式,将原来“1+1”顺序志愿模式更改为平行志愿模式。
(三)改革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投档模式
一是从2019年起,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农村户籍生源,分市(州)招生。二是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分市(州)招生时首次填报志愿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四是征集志愿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农村学生征集志愿。
(四)完善实施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设置
为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录取满意度,增加高校与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服务,进一步推进高考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2019年起,实施平行志愿批次增加考生志愿数量,由原来的6个院校志愿增加至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1、平行志愿批次增加考生志愿数量对部分考生而言可能是“好事”,志愿批次增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障系数,考生“滑档”系数会变小,但是对于另一部分考生可能是“坏事”,因为“冲”的考生变多,所以很大程度上会有部分学校出现“大小年”的现象。故而今年的志愿填报风险系数非常大!
三、维护风清气正招考秩序
(一)进一步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二)严厉整肃考风考纪
(三)严厉惩处违规行为
(四)加大考试巡视督查力度
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
五、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六、深化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七、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
附件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2.报名条件
(二)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采集
2.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四)报名要求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如因隐瞒个人病史造成无法录取或入校后退录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准确阅读“院校招生章程”,结合“体检表”准确填报,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如“口腔专业”部分学校有明确规定“左手做事”(左撇子),不宜就读。
(三)体检医院
(四)体检要求
(五)
(六)军队、公安、司法警官、招飞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体检、复查、面试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提前了解体检流程及体检要求,提前做准备。
(七)
(八)军检表及部分特殊类考生体检表扫描工作于2019年7月上旬录取开始前完成。
(九)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二)军队、公安、司法警官及对政治身份有要求的高校及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四、考生档案
(一)计划编制
1.录取批次安排
(1)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类分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
本科提前批:分A段特殊类(安排军校、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香港中文大学、残障生等,行业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的招生);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本科)、F段革命老区专项、G段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1、军队院校专业备注中,性别限制以后的要求,指专业的体检合格要求;
2、本科提前批特殊类段次中,执行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和执行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计划会分别公布,考生应按照招生院校对分数线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军检等环节;志愿填报公安(武警)类、司法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公安、司法机关组织的政审与面试,二者应该分清楚;
4、有政审、面试要求的公安(武警)类、司法类等院校的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单列,安排在提前批A段执行;
5、报考国家免费医学计划的考生,录取后需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
7、中山大学护理学、四川大学护理学、兰州大学护理学、厦门大学医护类,等院校的专业均安排在提前批特殊类;
8、现在教育部已将“免费师范生”名称统一改为“公费师范生”;
(注: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的培养管理制度。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本科一批:分H段自主选拔(安排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招生);
1、高水平运动队填报志愿在本科提前批特殊类(A段);
2、提醒各位具有特殊类型资格的考生: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省编代码,与该院校在普通类及体艺类的院校省编代码不同,具备资格的考生务必按照此章节内公布的相应类型院校代码填报志愿;
3、北京大学综合评价计划即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清华大学综合评价计划即清华大学领军人才计划。
I段普通类及民族班;J段其他类(安排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1、含全国重点院校及部分我省同意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普通二本院校的重点专业;
2、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西北师范大学的民族班计划细分为只招收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和聚居少数民族考生两类;
3、民族院校计划分为不区分民族成分和只招收少数民族两类,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民族成分,选择性填报;
4、部分院校专业计划由于办学地点特殊或收费较高,单列计划,以不同的院校代号区分;
5、空军军医大学在该段招生计划里面向所有考生,入校无军籍,毕业后不入伍,身份与普通地方高校学生相同;
6、含全国重点院校及部分我省同意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普通二本院校的定向或民语类专业;
7、国家援藏定向计划,是国家安排部分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并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计划。提醒考生,该计划一经录取,须与院校签订定向协议,对不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录取院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其他定向招生院校及专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务必与定向单位联系;
8、民语类计划面向具有相应民族语言成绩的考生。
本科二批:分K段普通类、中职对口及民族班;L段其他类(安排预科、民语类、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1、含普通公办本科二本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
2、省外民族院校计划按照不区分民族成分和只招收少数民族两类,省内民族院校计划按照不区分民族成分、只招收长居汉族、只招收聚居少数、只招收散居少数四类,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民族成分选择填报;
3、八省区对等培养招生协作计划中,非民语类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的协作计划,安排在该批次段执行,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2018年涉及院校有河北北方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长春理工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大学,2019年请查看招生目录;
5、部分院校专业计划由于办学地点特殊或收费较高,单列计划,以不同的院校代号区分;
6、含普通公办本科二本的定向、民语类、中职对口升学专业;
7、定向计划一经录取,须与院校签订定向协议,对不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录取院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其他定向招生院校及专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请与定向单位了解详情;
8、民语类计划面向具有相应民族语言成绩的考生;
9、中职对口招生计划按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八类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根据所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别填报相应的院校及志愿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分P段特殊类(安排农村医疗定向、公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及残障生单招(不参加高考)等类型的招生);Q段直招士官;R段普通类、中职对口及民族班;S段其他类(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等类型的招生)。
1、高职(专科)批特殊类层一(P段)计划含有面向农村医疗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公安(武警)类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省略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计划;
2、公安(武警)类专业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取得资格后方可报考;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精准扶贫专科层次专项)、省略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阅甘肃省考试院官网《关于做好2018年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5、公安(武警)类专业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取得资格后方可报考;
(2)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分3个批次: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民办院校、独立学院)、艺术类高职批(专科)。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T、U、V三个段次招生:T段: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民办及独立院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
(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分3个批次:体育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二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根据院校办学层次及使用成绩的类别进行分类,实行平行志愿,与艺术类同步投档录取。
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省内体育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体育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类本科二批院校(民办及独立院校)。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
(4)中职对口升学生招生分2个批次:本科二批K段(本科院校);高职(专科)批R段(高职(专科)院校)。
1、家长考生一定注意填报规则,有1+1顺序志愿和9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家长及考生需学习平行志愿填报规则;
2、体育类招生专业计划,分田径类;篮球、足球、排球类;武术、体操类三类编制计划,体育类考生(不分文理)按照所参加的术科考试类别填报院校及志愿专业。
①艺术类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考计划、艺术类校考计划分列编制。
②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
③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等9个类别编制计划。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部分省外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①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②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不分文理)。
中职生计划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分批次分专业编制。
2.
3.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区、市)招生。
4.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5.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调整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计划调整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招生院校利用计划调整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考试
1.文化课全国统考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于6月7日-9日举行,考点设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2.艺术类专业统考
3.艺术类专业校考
4.高职(专科)分类考试
5.听力测试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及文化考试
7.体育类专业统考
8.中职生专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3.藏文民语类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8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目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6.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7.2019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8.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30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9.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2.艺术类考试
3.体育类考试
4.中职生考试
5.残疾生考试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七、评卷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普通高考成绩查询
(二)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公布
2019年5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校考成绩查询。
(四)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
(五)中职生专业考试成绩公布
(六)藏文民语类过渡接轨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双记总分”的两种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七)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
(八)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到报名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对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九、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在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S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H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艺术类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段、V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S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3.填报要求
(2)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对口升学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9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5)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6)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类别的,以第一专业所对应的类别为准进行投档。
(7)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8)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H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填报志愿,根据前期各学校的录取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同A段其他类别计划一起投档。
(11)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1、考生必须结合自己的生涯规划发展,合理填报各段位的志愿,每一个段位招生结束后才开始下一个段位的招生,依次录取,各段之间不受影响。
注意:如果考生在上一个批次段被录取,在后面的批次段不再投档,历史经验有考生在提前批录取后(因为录取分数低)又不满意学校,复读的情况,家长及考生务必合理规划各段位的志愿填报。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十、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7月5日开始,8月18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中职生对口升学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C段不征集,F段结束后,B、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S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6.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C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投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7.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八)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和高职(专科)批其他类段(S段)进行。
2.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提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
3.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高职(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十三)中职生录取
1.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5号)执行。中职生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招生考试。
(十四)保送生录取
(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甘肃矿区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70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十八)报到与注册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九)
(二十)
十一、照顾政策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
(四)照顾证明信息采集
(五)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
十二、信息管理与公示
(一)考生信息管理
(二)新生入学资格信息审核
(三)诚信档案管理
(四)招生信息公开与公示
十三、招生章程
十四、专项计划招生
(一)国家专项
2.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在控制线上征集一次;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二)地方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单列一定数量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即地方专项计划D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
(三)高校专项
(四)精准扶贫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即精准扶贫专项。考生须经扶贫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和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采集方可参加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本科)E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五)革命老区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即革命老区专项F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
(六)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
(七)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
1.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3.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农村学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十五、招生经费
十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十七、其他
(一)规定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新的政策规定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二)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