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南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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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最近发生的一件事
猫咖“撸猫”反被抓伤
协商未果,愤而投诉
之后,小丽的父母找到商家协商,希望商家赔偿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费用。但猫咖工作人员表示,店内的猫都打了狂犬疫苗,个人无需再打疫苗;撸猫本就是亲密接触,肯定存在安全隐患,没有100%的保障;且商家事先已明确告知了注意事项和免责条款,无法进行赔偿。为此,小丽父母一气之下,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投诉。
现场调解,释法析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维权保护科接到投诉后没过几天,又接到小美(化名)父母对该商家的类似投诉。考虑到两起投诉系同一类型,且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消费者维权保护科在第一次调解未果后,邀请县法院法官共同参与纠纷调解。
法官提示
在猫咖撸猫是一种消费行为。猫咖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应对猫存在的危险进行充分的告知警示,并设置预防猫致人损害的完备防护设施;同时,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合理转嫁风险。消费者在“撸猫”过程中,要考虑猫本身的危险性和“撸猫”行为招致危险的可能性,不采取过激挑逗行为,注意个人安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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