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
二级学科:100103病原生物学、1001TP基础医学
1.初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医师资格证。
01203406
医学检验科b岗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级学科: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医师资格证。
01203404
药剂科
二级学科:1007TP/1055药学、100702药剂学
无
01203403
医学影像科
二级学科:1002TP/1051临床医学、105124超声医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
01203402
精神科
二级学科:1002TP/1051临床医学、100204/105104神经病学、100205/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203401
感染科
二级学科:1002TP/1051临床医学、100201/105101内科学、100210/105111外科学、100202/105102儿科学、100203/105103老年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0206/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18/105107急诊医学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和联系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查询。
三、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3年结业学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招聘高层次人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3.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交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可报考,若涉及部分专业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作要求;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6.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资格审核
招聘期间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未达到成绩合格线60分,不予聘用。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进行递补。
九、体检
十、公示
十一、岗位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和联系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