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招标公告第1包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公开招标(202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台
合同签订之(略)通知后2个月之(略)
常州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设备:*元/台;
3.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设备配套耗材(试剂)最高限价:
(1)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1000人份/年、*/人份
(2)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200人份/年、*/人份
(3)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1200人份/年、*/人份
(4)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300人份/年、*/人份
(5)样本稀释液:1500人份/年、*/人份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须在“(略)”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打印件或正在审核中的截图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