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3、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血压等项目有疑义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1、公务员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
2、复检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
3、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