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广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广州市天河区奥体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校区),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校区)北门智能身份核验点报到。截止到当天上午7︰45、下午13︰45,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注意事项
(四)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职位
4月20日面试职位
4月21日
4月21日面试职位
4月23日
4月22日面试职位
4月24日
4月23日面试职位
4月25日
4月24日面试职位
4月26日
报到具体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15号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体育馆)。推荐交通路线:地铁1、2号线公园前站J出口往南,过交通灯直走约200米。
(四)体检标准
体检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