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健委、管委会社会发展(事业)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发[2020]15号)及有关要求,我委制定《新余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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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9日
新余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落实方案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政策的通知》(赣卫医[2017]111号)、《新余市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和《2016年新余市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落实方案。
一、责任分工
成立由委二级调研员李彪同志组长,各定点医院分管疾病救治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邓勇刚、肖建山、胡菲、彭仁林为成员的市卫生健康委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政医管科,专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医政医管科科长邓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菲,彭仁林为办公室成员。
二、救治任务
实施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终末期肾病)维持性血透困难患者,城乡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城乡贫困家庭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贫困患者艾滋病机会感染、儿童人工耳蜗植入等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一)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治疗
1.免费手术治疗对象: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视力≤0.2的白内障患者。
3.定点医疗机构和选择方式
(1)定点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钢中心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新余科宏眼科医院。
(2)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本辖区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4.报销政策及补助标准
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方法为小切口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救治费用定额标准为每例2300元。
费用支付渠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由相应医保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由县级财政在公共卫生专项中统筹安排解决。
(二)唇腭裂修补免费手术治疗
1.免费手术治疗对象: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所有唇裂、腭裂、唇腭裂患者。
3.定点医疗机构和选择方式:新余市人民医院。
4.报销政策及补助标准:唇腭裂患者救治费用每例定额标准4900元,定额救治费用核报渠道为美国微笑列车基金支付25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400元。
(三)儿童白血病免费救治
1.免费救治对象: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原粒细胞部分分化型白血病3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
(1)江西省免费救治定点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新余市初诊定点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妇幼保健医院、新钢中心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
(1)报销政策:实行单病种费用定额管理。受救治患儿在初诊定点医院的检查费用、在治疗定点医院并存病的诊疗费用,以及儿童白血病高危组的诊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诊疗费用,不列入免费救治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
儿童白血病免费救治费用定额分配标准(万元)
病?种
病程
总定额标准
城乡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城乡医疗救助或财政补助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准组)
第一年
11.5
9.2
2.3
第二年
1
0.8
0.2
第三年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危组)
14
11.2
2.8
2
1.6
0.4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
急性原粒细胞部分分化型(M2)
(3)补助比例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治儿童,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剩余20%定额费用,如属于民政救助对象则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如不属于民政救助对象则由县(区)财政在公共卫生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支付。
(4)支付渠道
(四)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
1.免费救治对象: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先天性主动脉缩窄、先天性肺静脉异常引流7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
(1)江西省免费救治定点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
(3)对于疑难、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转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外省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1)报销政策
实行单病种费用定额管理。受救治患儿在初诊定点医院的检查费用、在治疗定点医院并存病的诊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诊疗费用,不列入免费救治补助范围。患儿在上海等外省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可依据实际发生费用核报。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手术定额?????介入手术
1.动脉导管未闭?<3个月???????3.6万元
?????????????≥3个月???????1.56万元?????2.88万元
2.肺动脉瓣狭窄????????????????2.88万元?????2.64万元
3.房间隔缺损??????????????????3万元????????2.76万元
以房间隔缺损为主要诊断的复合畸形手术费用加0.6万元,介入手术费用加2.16万元。
4.室间隔缺损??<1岁??????????6万元
???????????????????1-3岁?????????4.8万元??????3.6万元
????????????????????>3岁?????????3万元
以室间隔缺损为主要诊断的复合畸形手术费用加0.6万元,介入手术费用家2.16万元
5.法洛四联症????<1岁????????6.6万元
?????????????????????1-3岁???????5.4万元?????
?????????????????>3岁????????3.6万元
6.先天性主动脉缩窄????????????6万元
7.先天性肺静脉异常引流????????7.2万元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治儿童,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剩余20%定额费用,如属于民政救助对象则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如不属于民政救助对象则由县级财政在公共卫生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支付。
(五)贫困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救治
(1)新余市定点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钢中心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渝洲医院、新余第二医院。
(2)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困难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经县(区)卫健行政部门同意后,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换。
(1)补助标准
a.补助标准实行分级、定额、定频次管理。三级医院400元/次、二级医院360元/次、一级医院320元/次。每人每周免费做2次血液透析,每年按52周计算。门诊与住院血透治疗的患者采用统一标准核报经费。
b.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困难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如到上级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血透治疗,差额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
(2)支付渠道
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患者,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部分,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80%,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15%,医疗机构减免5%;属于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5%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足到85%,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10%,医疗机构减免5%。
(六)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
1.免费救治对象
(1)持有新余市常住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四类优抚对象)重性精神病患者。
(2)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
(3)重性精神病并存躯体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不列入免费救治补助范围。
2.申办方式及程序
(1)急性期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新余第二医院、新余市中医院北院。
(2)缓解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新余第二医院、新余市中医院北院、分宜县人民医院。
(3)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由监护人在本辖区内选择一家定点住院及门诊医疗机构,经县(区)卫健行政部门同意后,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换。
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20%。
(1)急性期住院治疗定额补助标准
(2)缓解期门诊定额补助标准
缓解期门诊定额补助标准(含血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三项化验和复诊补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结算。
(七)城乡贫困家庭妇女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
1.免费手术治疗对象:
(1)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贫困家庭妇女,具备乳腺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患者。
(1)新余市定点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坚持属地救治和自愿救治的原则,由救治对象在属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手术治疗;患者确需到省级三级医院治疗的,需报县(区)卫健、医保行政部门批准。
按病种定额补助,实行分级、定额、包干管理。
乳腺癌定额费用为三级医院按2万元/例、二级医院按1.5万元/例。定额救治费用包含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和术前(或术后)一次化疗费用。
手术救治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采取属地救治、定期结算的方式进行。对妇女乳腺癌手术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通过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全免费,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20%。
(八)城乡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免费手术治疗
1.免费手术治疗对象及范围:
(1)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贫困家庭妇女,具备宫颈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患者。
(1)新余市定点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
(2)坚持属地救治和自愿救治的原则,由救治对象在属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手术治疗;患者确需到省级三级医院治疗的,需报县(区)卫健、医保部门批准。
宫颈癌定额费用为三级医院按2.5万元/例、二级医院按2万元/例。定额救治费用包含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和术前(或术后)一次化疗费用。
手术救治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采取属地救治、定期结算的方式进行。对妇女宫颈癌手术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通过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全免费,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核报20%。
(九)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感染者免费救治
1.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前免费检测
(1)免费检测对象:常住居民,艾滋病抗体筛查阳性者、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3)患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艾滋病抗体筛查阳性报告单或确证阳性报告单。
2.艾滋病患者门诊体检
(1)体检对象:常住居民中,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正在接受艾滋病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患者。
(2)体检项目
(3)体检对象申请免费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艾滋病抗体筛查阳性报告单或确证阳性报告单;
c.江西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服务申请书。
(4)体检费用补助程序
a.治疗前体检
定点医院免费体检费上限为600元;如体检费未达到600元的,则按实际费用补助。超出上述体检项目、体检费用、体检及报销时限的费用自理。
b.治疗后体检
定点医院免费体检费上限为300元/次;如体检费未达到300元的,则按实际费用补助。超出上述体检项目、超出上述体检项目、体检费用、体检及报销时限的费用自理。
3.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
(1)医疗救治对象:常住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且发生机会性感染(1、感染性发热;2、单纯疱疹、带状疱疹;3、感染性腹泻;4、口腔/食道念珠菌病;5、结核病、播散性非结核分枝杆菌病;6、败血症;7、细菌性肺炎;8、肺孢子虫肺炎;9、马尔尼菲青霉菌感染;10、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11、脑弓形虫病;12、隐球菌脑膜炎;13、中枢神经系统感染;14、卡波西肉瘤;15、淋巴瘤;16、痴呆综合征,17、艾滋病病毒治疗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18其他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的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
(2)救治对象申请治疗补助材料
b.江西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服务申请书;
c.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证件之一,或者民政局(所)、扶贫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救治费用补助流程
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同时,对患者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的上限;如补助部分不足6000元的,则按实际费用补助(机会性感染者患者住院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后剩余的自费部分,可以据实补助,但年度救治补助不得超过6000元/人)。
(十)听力残疾儿童救助的政策(人工耳蜗免费植入手术)
1.救助对象范围:新余市户籍,0-6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听力残疾儿童。
2.救助形式
(1)基本康复训练:为0-6岁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听觉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
(3)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
3.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
(2)辅助器具适配
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
每人补助标准为6万元(城乡最低保障家庭超过6万元自费部分给予一半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
(3)手术
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
以上救助标准为新余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4.主要流程
(2)审核确定。县级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县级残联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康复救助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补助”的原则。
(3)实施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三、工作标准
凡符合我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条件的患者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定点救治医院整合医疗资源,合理设置医疗流程和成立救治专家组,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结算窗口,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高效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解决因病致贫、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新余市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总结提高。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督导,建立和完善月报制度,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我市十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成效。要积极与医保、扶贫、民政和保险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不断推广先进做法,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逐步完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