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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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4名。其中,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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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999、2000级中师生年龄不限。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清丰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清丰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3.条件设置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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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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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5个环节。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核减、取消、调整岗位等情况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7月14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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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组织形式如下: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报考教育类小学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微课的形式进行。微课内容分别按照清丰县中小学现行教材制定。小学教师岗位微课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根据个人特长任选一科;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微课科目为小学体育。
报考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学技能、基本素养、爱心与责任心、敬业精神、为人处世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条件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个人考试总成绩
个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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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选岗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为3501)和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拟聘岗位,填写《2023年清丰县教育类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岗位确认表》。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本人报考岗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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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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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