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规定,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5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开考比例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缴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打印准考证
m.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
根据岗位情况,此次笔试类别为A类、B类、C类、D类、G类、H类、I类、J类、K类九类。具体招聘岗位所对应的笔试类别及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里。
3.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等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按规定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合同(协议)、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报名信息表》,服务协议、考核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心理素质测评》×20%+《专业科目》×40%+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考试同一笔试类别所有岗位所有考生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60%。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成绩公布
(三)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1.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二)综合考察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综合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含参考的专业目录),分别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征兵办:2367031
翠屏区征兵办:8240362
叙州区征兵办:6611900
南溪区征兵办:3328881
江安县征兵办:2621669
长宁县征兵办:4626573
高县征兵办:5363300
筠连县征兵办:2367328
珙县征兵办:2367355
兴文县征兵办:8866091
屏山县征兵办:5639782
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岗位代码24203001-24203005):2108053
翠屏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4202001-24202047):8237647
叙州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4227001-24227026):7822849
南溪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4228001-24228024):3185385
江安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29001-24229057):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0001-24230051):4623001、4622564
高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1001-24231029):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2001-24232027):7728456
珙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3001-24233075):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4001-24234047):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4235001-24235042):5629365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32768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821320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8089006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市网络理政中心):2324902
市图书馆:2222731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7865054、8223376
市社会福利院:7897239
市救助管理站:2325360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057133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3883136
市南溪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市南溪规划事务中心:2333484
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2329621、3051165
宜宾军供站:2329621、8224200
市交通运输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2323677
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市叙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市高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市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市屏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市长宁生态环境监测站、市高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326596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2353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8786958649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635
宜宾开放大学(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2222503
市第十六中学校(市工读学校):8760801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八)温馨提示
2.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你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其中,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明确的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在“家庭成员”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