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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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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是融中专、中技、高级技工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主要职责是:为社会、各行业培养技术工人,提高职业素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2月2日至2005年2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面件(扫描为1个PDF文档);
(3)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如尚未获取,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盖公章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查询出具);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扫描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1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5)《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承诺书》(附件3)(签字+手印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需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六)聘用
六、其他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
邯郸市肥乡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为满足肥乡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肥乡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5名,定向招聘岗位10名,分别为: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2名;
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名;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名;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3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0名;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名;
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区委组织部6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区委编办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名。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招聘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至2005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条件及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报考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要求的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2023年2月13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肥乡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九)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息发布
七、其他事项
(二)进入考察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次招聘办法由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迁西县2022年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迁西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迁西县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7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西县2022年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迁西县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2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迁西县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迁西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迁西县的,视为具有迁西县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5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5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经迁西县组织人社部门招聘的编外聘用制人员、劳务派遣等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5日期间出生)。)。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3.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证件等须在2023年2月6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2月7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网上交费。考生需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人民币。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情况而定。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和医学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卫健系统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3.成绩查询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八、考试须知
(一)请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遵从当地防疫要求,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尽量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笔试须全过程佩戴口罩。(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由迁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作日上午9:00-11:00)。
附件:
秦皇岛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我局下属单位秦皇岛市重点业余体校和秦皇岛市游泳跳水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体育教学教练员1名,田径(短跨、跳跃)教练员1名,游泳教练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品德优秀;
3.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备本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履行本岗位职责;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免报名费。报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奥体街1号秦皇岛市重点业余体校5楼会议室。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秦皇岛市体育局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个人简历描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面试由考官现场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体育训练基本知识,模拟授课应聘人员上一堂本专业训练课,主要考核对自己从事的训练项目知识掌握和运用。面试和模拟授课均采取“体操打分法”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题和模拟授课均相同。
成绩计算公式: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模拟授课成绩。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10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5人;面向毕业年度不限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40人;面向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公开招聘5人详见《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附件2)、《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3)。
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3日至2005年2月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其他岗位人员的要求:
(1)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通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执行。
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代码见附件1:《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对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再组织改报其他岗位,所交纳的报名考务费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交费账户。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1:2;物理、地理、音乐及初中数学急需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1:2。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名条件不符合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4、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报考岗位分组,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答题时限9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2,满分1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8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①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以下材料:
a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b户口簿;
c毕业证;
d学位证;
e教师资格证书;
f笔试准考证;
g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等。
②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④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限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课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原始材料存档。
(6)面试有关要求: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每组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再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
五、选择学校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
六、本公告由文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涞源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审计信息中心、县普查中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本次招聘方案的确定及审核均已于2022年10月份完成,因受疫情影响,后续工作未予进行,为了体现原核准方案,除计算考生年龄、工作经历调整为按公告发布之日掌握,其它按核准方案掌握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且所学课程基本一致。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1.“三支一扶”人员指服务地为涞源县的且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和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否则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
2.涞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涞源县特岗教师;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持国导证且有3年及以上导游工作经历报名者,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旅游部门证明材料(2份并加盖公章)。有5年及以上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经历报名者,需要提供该部门证明材料(2份并加盖公章)。
(3)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以涞源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名单为准)。
(4)考生须对自己的学历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并打印2份认证报告,查询不到或不一致者,报名不予通过。
(5)面向“三支一扶”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开考比例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者,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应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持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交费,交费完结视为报名成功。持交费凭证于2月13日至14日9:00至17:00,到以下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①报考涞源县审计信息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审计局领取(涞源县广昌大街132号);②报考涞源县普查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统计局领取(涞源县开源路19-1号);③报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领取(涞源县张石高速涞源南与207国道交叉口路西白石山景区管委会二楼);④报考涞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取(涞源县广昌大街61号),逾期不予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两科考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5.对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3(白石山旅游文物服务中心按1:5)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每组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报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个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个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3.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全额事业单位)、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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