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持续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对持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河南能源监管办决定对河南省范围内的持证电力企业(含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现场检查企业范围
(一)自查企业
今年自查的发电企业为2018年-2020年期间取证的146家企业;供电企业为安阳、鹤壁、济源、焦作、开封、洛阳六地市所属市、县级31家电网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为2024年到期的194家企业。
(二)现场检查企业
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关于“电力业务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企业抽查比例为5%-10%,频次为两年一次”、“随机抽查分为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的规定,在上述自查范围内结合自查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今年现场检查企业名单。
企业可通过信用能源网站查询信用信息、进行异议申请、申请信用修复等,网址www.creditenergy.gov.cn。
自查的持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随机抽取和定向检查的现场检查企业名单另行通知。
二、自查及现场检查重点
(一)发电业务许可
3.机组变更情况等。
(二)供电业务许可
2.供电区域及地理平面图、供电网络分布和供电营业分支机构情况、供电设施情况等;
3.遵守许可制度情况,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等(需按要求报送2022年度主配网工程、高压用户工程项目明细表);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1.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2.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出租、出借、挂靠许可证等情况(需按要求报送2022年度承接的工程项目明细表);
三、检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
对企业人员变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模块申请对人员进行变更登记;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信息不完整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或补充完善信息的,要及时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变更登记或对信息进行完善。
(二)现场检查
我办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根据企业报送自查材料情况和企业信用状况确定的定向监管名单,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三)情况通报
自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将根据检查结果形成情况通报,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