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西安光机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复试录取工作规程
一、复试名单
1、一志愿考生:符合西安光机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且按要求发送邮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复试。
2、调剂考生:符合西安光机所调剂生要求,收到研究所复试通知且按要求回复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1.本人签字的《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考生分别手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仅限应届生)、毕业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限往届生)所拍摄的露脸近照(确保证书清晰)
6.本人签字的《硕士招生远程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一志愿考生在3月22日24:00前,调剂考生在收到研究所复试通知24小时内,发送邮件确认参加复试,未按期回复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
三、复试安排
四、网络远程视频复试要求
(一)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设备基本要求
如果电脑本身配备的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保证电脑可以流畅进行视频通话。考生须提前安装好GoogleChrome浏览器,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二机位的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学信网系统官方建议),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一机位和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小组能够从二机位清晰看到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3.网络基本要求
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二)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确保能清晰识别人脸。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声音。复试全程不得佩戴耳机。
2.复试桌面除摆放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3.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应试环境。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一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研究生部。
5.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请在复试开始前3天联系所在学校和我所研究生部,将给予必要的帮助。
五、复试基本流程
(一)复试前: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熟悉复试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复试中
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签订《诚信承诺书》;设置双机位的音频和视频。
2.进入候考区
(1)根据姓氏确定复试顺序
(2)宣读《诚信承诺书》
(3)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复试环境
3.进入复试区
(1)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应试环境
(2)手持身份证、准考生向考官展示,等待考官截屏
(3)共享屏幕播放PPT,同时露脸做2分钟自述,结束共享屏幕。
(4)复试专家组长组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英语考察贯穿在专家提问中。
(5)复试结束后,按照指令离开复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复试区。
(三)复试后
1.身份核验:研究所通过复试截屏图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3个月内,研究所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复试内容
复试将对考生学业、科研能力、英语水平、思想品德及思维表达等综合素养进行全面考察。
复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评、面试。
1.综合素质测评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表现,团队精神,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测评结果仅供专家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成绩合格考生分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排名,研究所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体检与政治审查
拟录取后,考生需体检并办理政治审查表。
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结果必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与体检单交接处加盖骑缝公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政治审查表(见附件二),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考生需在4月10-20内将体检结果与政治审查表原件寄送至我所研究生部(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7号,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张老师,请考生使用EMS和顺丰邮寄)。
体检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其它事宜
1.考生在复试期间存在各种困难请及时和研究生部联系沟通。
3.网络远程复试违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