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3年第77号)
关于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公告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21号)和《关于印发中南区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南区联防办〔2023〕6号)要求,强化我省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提升检疫工作效,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和中南区内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产品B证),中南区6省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间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
我省出具到中南区外其他省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产品A证),可采取无纸化和纸质并行方式出证,但须打印纸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货主或承运人须携带纸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中南区以外其他省份畜禽运输到我省的,货主或承运人须携带纸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动态二维码核验
货主或承运人在通过指定通道检查站时应主动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的动态二维码,仅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加注件的不予查验放行。指定通道检查站通过“中南运猪通”APP扫描货主或承运人提供的动物A证动态二维码,获取检疫信息,查验动物检疫证明,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