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集团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集团的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员工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组织考试、组织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留学人员除外)、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人员需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络资格审查
4.其他要求。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所持的职称类证书应是经确认的公有制类证书。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
A类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须符合3:1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若报考者人数达不到对应开考比例的,则根据实有报名人数按比例自动调整对应岗位招聘人数。
B类岗位招聘按照系统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网络初审,每个岗位网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收人数达到20:1时,则该岗位不再审核。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是1:1进入面试的,则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同一个岗位按比例选取面试人数时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排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考生确定初审合格者为面试对象。若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是1:1进入面试的,则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成绩评定
B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加分成绩。
具体加分情形如下:
2)报考“B02项目经理”岗位的,具备其他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证书加1分。
3)具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4)加分上限为3分。
5)符合加分项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加分证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资格。
若同岗位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情况如下:
①报考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专业考生优先;
②报考项目经理的,同时具备其他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优先;
③若报考人员条件均相同,则采取职业倾向测试。
(五)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仅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若是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三、其他事项
(二)在本次招聘中,同一岗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入职等任一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可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资格复审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