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BOQ:Billofquantity)是指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机构,依据《规范》(GB50500-2008)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1]。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优势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有以下四点优势。一是可以充分体现投标人的自主报价情况,每个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自身实力、招标人要求以及项目的风险因素等综合因素进行报价,充分发挥了市场调节作用。二是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可以有效避免招投标双方出现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情况。三是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工程项目市场接轨的需要。伴随着我国工程项目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工程项目的计价方式也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而国外在工程项目计价过程中普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四是有利于提高结算的速度。根据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价,很容易计算总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通过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确定项目的完成进度并支付相应款项,可以提高结算速度。
二、国内外发展状况
(一)国外发展状况
美国的工程项目市场较发达,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成熟,工程项目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完善。但在招投标市场中,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同时,要遵守政府的一套工程项目成本编码,各个项目的承包商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经验进行成本核算和报价。
(二)国内发展状况
三、我国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自从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颁布以来,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推广,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阻碍其发展。
1.目前国内工程项目市场体制不完善
2.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不够规范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标文件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招标人进行评标和定标都要依据的招标文件,同时招标文件也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成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目前各省市颁布的招标文件都是根据建设部2002年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定的,虽然各个省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都根据地方行业发展特点做了相应的调整,但总体看来现行的招投标文件编制方法还是过于粗略,不适宜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发展。
3.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过程中,仍存在着投标方低于成本价竞争,通过牺牲工程质量的方法来进行最低报价的问题,还存在着投标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标底以及多个投标方联合起来围标、串标等现象,这些问题都严重妨碍了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工程项目市场中,由于招标方普遍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使投标方开始过分的专注于压低报价,过分追求低价格在损害投标方利益的同时,也会损害行业的发展,更会产生更多问题。
4.缺乏配套的施工合同文本
由于目前工程项目市场采用的施工合同文本多为建设部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在当时的条件下我国工程项目计价还属于定额计价模式,所以上述施工合同文本已经无法适应现行的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体制。所以,在现行的工程项目市场中,应该建立起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价格调整及工程的风险等因素,以符合现行工程项目市场的特点,更好地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
四、完善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对策
1.完善国内工程项目市场体制
2.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3.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
政府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尤其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更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使项目的招投标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并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招标方要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公平的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不对投标方实施歧视政策,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性。投标方要遵守投标规则,不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不在招标过程中联合多个投标方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4.制订相应的配套施工合同文本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内工程项目市场的发展特点,及时对现有的施工合同文本进行补充和修订,以适应目前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在施工文本中充分考虑施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及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充分保护好投标方和招标方双方的利益,促进工程项目市场的快速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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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指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1.3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3.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进行协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
1.3.2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法律交易关系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过程,这种交易关系受到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制约。只有定标后,双方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方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3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4对策
4.1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4.1.1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4.1.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4.2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合同签订阶段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得随意改变,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并逐步建立中标单位信誉等级机制。合同签订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最终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在招投标阶段就建立起各方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合评估选出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为后期合同顺利执行打下重要的基础。通过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分成等级,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中评标参考体系,并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投标企业的管理,使投标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便于推动和开展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以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招投标;投标报价
近几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的深入发展,我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体系有了飞跃式的发展,但总体看来,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的运用仅是初始阶段,在与建筑工程招投标相结合方面,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缺少运用的经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自2008年12月1日实施,它对GB50500一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因此,现阶段,认真研究投标报价的决策方法,对广大施工企业来说将具有真正的现实意义。
1.1工程量清单定义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就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1.2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点
所谓招标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和订立合同的特殊程序,是一种普遍运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一种商品、技术和劳务的买卖方法。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既适用于采购物资设备,也适用于发包工程项目,从发展趋势看,招标与投标的领域还在继续拓宽,规范化程度也在进一步提高。投标是与狭义的招标相对的一个概念,投标是指投标人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知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也称标书),并将其送交给招标人的行为。可见,从狭义上讲,招标与投标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分别代表了采购方和供应方的交易行为。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招标
2.1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
(1)直接费单价模式。也叫基本直接费单价法,投标单位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单价,最后再计算直接费以外的费用一并列入其他报表。
(2)综合单价模式。即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
(3)完全单价模式。完全单价模式是一种国际惯例模式,该模式下的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2.2招标应注意的问题
(2)严把清单编制工作,减少招标后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直接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对技术规范的明确程度直接影响投标报价的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管理。清单的编制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减少因清单编制工作不详尽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造成的变更频出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遵循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的“四统一”原则。
(4)确定合同价格形式。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用的合同类型成为招标人管理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上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招标人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和本身的不同的需求,确定一种合理的有保护性的合同价格形式。所以恰当选择合同类型有利于取得具有竞争性的报价结果,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
3.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可采取的对策
3.2投标方在计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对业主指定材料综合单价情况处理。对于业主指定材料,计算材料费时应明确使用业主指定的综合价,投标单位必须考虑实际运距、仓储保管等综合情况,考虑市内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后,确定一个合适的包干费率,采取中标后包死。这样,在工程结算时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合理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标准。要分析竞争对手,如果对手任务不足,可能会采取低报价,保本投标,相反则可能会采取高报价。根据工程特点,对那些工程技术简单、施工难度小、管理难度和投入也较小,同时工程量又比较大的项目,可降低利润率,利用本企业熟练的施工和高产量来取得利润。
3.3工程量清单下工程投标报价的策略研究
(1)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获取较大利润。通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来降低工程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这是企业采取的最根本策略。(2)低报价高索赔策略。加强对工程索赔的认知,注重工程变更签证,注重索赔技巧。(3)投标致函附带优惠承诺策略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在掌握各类综合信息后,要注意业主提出的困难和条件,然后挖掘本企业的潜力,提出优惠承诺,通过为业主分忧而创造中标条件。
关键词:水电工程;投招标;管理措施;重点
Abstract:theconstructionprojectbiddingsystemcanassureprojectquality,improvetheinvestmentbenefit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speeduptheconstructionprocess,topreventtheoccurrenceofcorruption.However,ourcountrypresenthydropowerprojectbiddingworkstillexistsomenon-standardphenomena,damage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partiesinbiddingactivity,affectbiddingsystemfunction,therefore,shouldenhancehydropowerprojectbiddingmanagement,realizethebiddingworkofthestandardizedoperation.
Keywords:hydropowerproject;bidding;managementmeasures;key
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实施概述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最早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得到实践,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招标投标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l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施行,为水电工程招投标的有效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使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最终上升到法制化轨道。
水电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管理体制复杂
我国目前的水电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着若干个招投标管理机构并存的现象,还没有成立统一的招投标主管部门。现存的管理格局,有利于不同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管理中专业技能的发挥,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相应的矛盾和职能冲突,不利于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有效进展。
2.2忽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招标前期工作的充分准备是后续工作有效开展的保证,然而,部分水电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中,忽视前期工作的准备,致使招标工作程序模糊、招标文件不完整,出现问题时不易及时解决。
2.2.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对施工企业的资格必须严格,对投标人的了解必须深入,如果情况掌握不准,会使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队通过违规挂靠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投标程序,搅乱招标工作。而这些施工队中标后进行的施工,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2.2标底的合理使用
通过对工程设计的细致研究,业主技术人员编制的标底将成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也是合理选择施工单位的重要依据[1]。然而,某些单位可能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在标底编制时,自身并不具有编制标底的资格,又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致使编制出来的标底不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也不符合实际成本,失去了对工程概况合理评估的参考价值。
2.3评标欠缺公正性
评标委员会肩负着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责任,因此,评委会的成员须从已经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保证评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评标作为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以科学、合理、公正的评标方法为依据。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科学的评标依据,评标过程中,评委的随意性大,难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
监督工作不到位
我国的法规监督机制目前还不完善,法律法规只对某些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却没有明确实施禁止的处罚后果,致使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3规范管理措施
3.1统一招投标管理机构
由多个部门负责的现行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不利于矛盾和纠纷的有效解决。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成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在该机构中设立具体的针对不同工程的专业招投标领导小组。对于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具体的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工作,则由专业招投标领导小组与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3.2做好工程招投标的各项管理工作
3.2.1严格投标企业资格审查
将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相结合,可以根据工程各标段的特点资格预审文件,明确企业资质、信誉等级等各项资格预审条件,保证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都能公平的获取信息,避免优秀施工单位落选。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审查其是否具有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是否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还需要考察投标人以往承建工程的业绩情况,明确投标人的施工能力,从而选择实力雄厚的投标人参与工程招投标。主动和投标企业负责人和市场部联系,确认投标企业,防止以违规挂靠等不正当手段骗得资质的单位入围,降低工程建设风险[2]。
3.2.2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确定合理的工程标底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它为此后各方矛盾解决提供依据,保证着建设工程的有序进展[3]。因此,招标文件中需要将水电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等以文字和图纸的形式加以清楚描述,方便投标人制定相应的竞标策略,了解自己应负的责任。
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并须报经审定,其反映着建筑产品的价值,可以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所需承担的财务义务,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标底的客观和公正,标底编制过程中,应当以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为依据,复核工程量清单,以准备工作中收集到的资料计算综合费率,计算各项工程细目的总金额,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标底单价、计算标底总金额,最后还需要对标底编制依据等有关事项做以说明。
3.3加强评标行为管理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制定严格科学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执行,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4]。此外,评标委员会专家由于肩负着提出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责任,因此,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如较高的招标法律知识、较好的专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能够公正履行职责等。由此,应加强对评审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由具有资质条件的专家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时,应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防范评标专家工作中渎职情况的出现。
3.4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
4结语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作为一种市场竞争行为,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通过统一招投标管理机构、加强评标行为管理、加强监督等措施,遏制招投标工作中的违规现象,实现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
关键词:电力招投标管理;常见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
一招投标概述
(一)招投标内涵。招投标作为市场经济行为,是招标与投标的结合。招标指招标机构通过报价进行产品的择优选取的购买行为。即招标人招标书,提出招标价格及条件,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品的招标过程。投标则是指投标机构在看到招标通告后,进行有意向的销售商品行为。即投标人同意招标人通告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报价,并提交标书的过程。
(二)电力招投标管理必要性。从招投标概念我们知道,招投标既是合同成立生效的过程,合同实施即为随后的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作为电力招投标合约管理中重要的部分,是电力企业进行合约管理的重要基准。我国法律起步晚,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合同规范重视程度更是弱于外国,轻视合同管理。我国电力工程建设关系着我国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关系着人民的福祉,国家的安定。从目前电力招投标管理现实情况入手,国家监察部们应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工程全过程的无遗漏。总之,做好电力招投标的管理,是利国利民,是我国建筑市场坚实、稳步前进的前提。
二电力招投标管理问题分析
从实践中发现,电力招投标的管理中存在几个问题:
招标机构或招标管理部门收取不合理费用。利息是招标单位收取保证金的原因,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企业应该先交保证金后投标。比如一些招标企业在招标时,工本费也收取保证金,在利益熏心作用下其他不合理费用更是疯狂收取。有资料显示,投标单位为投到标,在投标成本与走关系上花费了近百万元的资金,然而,并不是万无一失。比如投标企业需要交纳占商品报价15%的保证金。因此可见,招标企业谋取利润相当可观。更有甚者,投标企业如果不交付35%的保证金,不可以参加投标。因为投标保证金额度高,对投标企业来说是个大数字,办理困难。
合同的规避,订立阴阳合同。该目的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及应付上头检查。表面合同是应付审计而定,而与施工单位订立的实际合同导致了市场经济混乱,施工单位利益受损。
分解工程项目,暗箱操作标底,隐藏评标。招标企业有决定评标方式的绝对权。
招投标问题的出现,具有多方面原因,比如工程计价制度的落后,缺陷随之产生,企业竞争失常;评定委员会素质欠缺,如见利忘义,随意评标,失去立场原则,使评标有失公平;管理制度欠缺,监督不到位,工作范围不明确,造成信用评级失真,监督缺位、失位;招投标制度落后,可操作性弱,落后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出现招投标的偏失;另外,整体制度难以适应单个招投标,即大制度下缺乏具体问题的分析解决之道。
三电力招投标管理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一)代建制的推行。代建制使得招投标管理中的法人滥用权力问题得到解决。在代建制制度下,项目责任明确,采用合同文书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双方行为,鼓励市场竞争,使工程项目走向正轨。
(二)创新工程招标与管理合同的有机结合。招投标过程中,可聘请专家级的建筑工程师。项目法人应该改变结构的全程安排,改变依赖过程。因为信息的缺失,招标人应该完善在中介的招标信息,使信息一对一传播。
(三)招投标的评价办法应合理准确。电力工程项目复杂度与规模度高,应该确定合理评标办法,指导运行。在良好评标法中,优异的投标企业被选中,排除了工程暗定行为。在评标办法制定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投标企业综合因素,并且考虑施工难易度与工程规模大小。对于工程考虑因素中的技术标与商务标,应该着重解决复杂工程项目,最终加权综合运算,评选中标企业。这是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评选综合实力强的投标企业的有效办法,避免了鱼目混珠,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公开与择优,方便合同顺利进行。
(四)完善招投标管理的法律规范与监督管理制度。补充相应的法律漏洞,完善招投标企业的监督管理,贯穿管理的权威与严格性。扩大监督范围,招投标过程统一监督,建立招投标企业互相监督与监督工作全方位体制,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保护商业秘密,维护标底密封性。
四招投标管理工程案例
图为招投标管理流程图示。
五结语
电力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难以杜绝,这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德及建筑安全、市场秩序都是严格的挑战。面对招投标管理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努力寻找对策,做好管理的规范化,明确责任,建立惩罚制度,保证电力招投标的正常进行。总之,管理过程问题难以避免,应该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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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电厂检修;招投标;合同管理
1、引言
2、发电厂检修及招投标、合同管理概述
目前,各发电厂均按原水利电力部频布的《发电厂检修规程》执行计划性检修,加以状态检修、故障检修。
合同管理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违约和争议处理等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针对合同进行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等管理工作。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合同主体的可持续发展。发电厂检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难点在于合同履行阶段及合同结算阶段,合同履行及结算阶段也是问题与争议最多的阶段。
3、发电厂检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技术澄清问题
3.2投标厂商不足问题
发电厂每年的检修(主要指大小修)均由中调统一调度安排,一般均集中在上半年进行,各个发电厂检修高度集中,检修单位由于人员及设备有限不可能同时承接多个发电厂检修项目,故会选择性的投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或有把握的检修工程项目进行投标。发电厂检修工程不但要求检修质量高,而且由于工期短投入资源多要求检修单位具备超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而同时具备资质又有大量人力、物力及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大型检修单位数量有限。故发电厂每年检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尤其是主机检修部分招标的投标厂商数量无法达到发电厂的要求。因为招标方发电厂希望投标厂商越多越好,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投标厂商的竞争优势,利于选择合格优质的检修单位同时又可降低检修工程成本。
3.3商务合同异议问题
3.4工程分包问题
3.5竣工验收及付款滞后问题
4、解决对策及建议
4.1提出检修工程委托的专业部门在每年检修工程项目委托前应专案组织会议讨论各案的分项检修内容,尤其是特殊项目及技改项目应经过多次研讨并组织到其他发电厂调研,编制完成的检修工程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应经过各级领导认真审核把关后再提出委托,避免出现检修内容错漏、重复或描述不清等问题。
4.2发电厂应在每年检修工程招标前专项开发厂商,可通过走访调研其他发电厂每年检修工程的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将其他发电厂检修工程承接厂商纳入自己的合格厂商库,并在邀请招标时加入推荐厂商名单。另一方面可通过商务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扩大潜在供方范围增加投标厂商数量的可能性。
4.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预中标后不能对合同作任何实质性修改,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约定投标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旦投标方违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底金。一般私企电厂采用招标+磋商方式采购,在磋商谈判过程可再次要求投标方确认商务合同条款无异议。
4.5检修单位在电厂检修工程完成后除留守部分检修人员专门处理遗留缺陷问题外同时应留一个技术管理方面的人员,专门负责跟踪办理竣工验收签证及结算付款工作,对签证及结算办理的进展及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必要时要求公司协调处理。
4、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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