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洪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属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1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热爱公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或“A3”驾驶证,且从事相应工作1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视力正常,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
(四)无违法犯罪史、无吸毒史、无酒驾、醉驾记录。
(五)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45周岁以内。
(六)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并在报名现场填写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在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结果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标准,体检合格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2、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月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的,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