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8月份)、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9月份)。
二、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3.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利率如何确定?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6.2023年度阶段性政策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③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④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⑤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⑥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①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四、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②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不用上传申贷材料(办理现场上传);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③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④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②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现场办理。
③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建议续贷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选择远程续贷办理。
五、特别提醒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2.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3.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4.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