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东城街道辖区小学2020招生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01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区第三实小效果图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2.信息采集方法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地点: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路与高平南路交汇处,东北方向)。
八、特别说明: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7日
02、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太原路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月17日—19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太原路小学院内
8月20日-21日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校领录取通知书。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
03、牡丹区东苑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杨庄社区(原住居民)
二、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机关证明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营业执照、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前)。
1.网上报名
2.网上录取
8月20—22日
3.提交材料
(1)监护人带孩子一起到学校提交材料。
(2)8月19日上午8:00—11:30杨庄社区和环堤公园以西
8月19日下午15:00—18:00环堤公园以东
(3)提交材料必须和上传平台信息一致。
(4)家长在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等待审核”页面截图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五、温馨提示
1.孩子户籍和监护人不在一起的,报名注册时需上传、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2.户口簿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购房合同需上传关键信息:含编号、房号、面积、用途、签字盖章、买受人(身份证号)等。
4.复印件一定要齐全,不要遗漏。
5.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所填信息和证件资料的真实、准确。
六、注意事项
1、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吸烟,佩戴口罩,并自觉排队。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提交材料现场。
0530—7711996
04、牡丹区双河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双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黄河路(含打渔店、魏海社区)。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双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信息采集方法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地点:牡丹区双河小学院内
李老师:7357631朱老师:7357636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小学
05、牡丹区东关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东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前出生)的牡丹区东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地点:牡丹区东关小学院内(青年北路)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要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学校领录取通知书。
0530-39679560530-3967958
0530-39676190530-3981388
0530-39676180530-5193766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06、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牡丹路,西至康庄路15巷,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辖区居民子女。
三、所需证件: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回迁协议或已网签的合同。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已网签的购房合同。
注:1、监护人户口与入学儿童不在一起的,请再提供入学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办法:
根据牡丹区教育系统工作安排,在现场审核材料前,拟对学区内适龄入学儿童实行网上预报名,进行信息采集。
(一)网上预报名
2.信息采集方法: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二)材料审核安排
初审通过的,学校将进行材料审核。
1.2020年8月17日(下午3:00--6:00)一8月20(上午8:00--11:30),监护人持学校初审通过界面截图(纸质版)和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明远楼一楼大厅进行证件审核,过期不予办理。
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带好口罩,间隔不少于1米排队,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
2.2020年8月25日(下午3:00-6:00)到学校明远楼二楼会议室领取材料原件。
五.网上查看复审结果
特别说明:
1.需要家长填写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2.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王老师18054573467
肖老师18264076660
周老师15965811356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
更多招生信息、家长交流请
点开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
“齐鲁晚报菏泽问计教育群”
牡丹区城区小学招生从8月17日起开始报名,今年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办法,严格控制班额,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并首次实行网上报名,8月17日至19日,城区公办小学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20日至22日,各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确定新生名单,一起来了解下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步骤吧!
南城街道辖区小学2020招生公告
01、牡丹区杏坛小学
杏坛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
02、牡丹区第一小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37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解放街以东;青年路以西;中华路以北;东方红大街以南。
二、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7.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8.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需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确无房产(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为现场审核工作高效有序,只许一位家长(直接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进行审核,先在学校门口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后,然后领取审核序号,填写《儿童信息登记表》,粘贴孩子一寸照片一张,然后按照顺序进入审核区域。
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和儿童户籍页共4页,尽量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主不是直接监护人的还需复印监护人页)。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件全部复印,需要装订的请装订好。
七、特别说明
3.2020年8月31号前满六周岁需要延迟上学的,需要家长填写《延缓入学申请单》交到南城中心校审批。中心校盖章后于8月20日交到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