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职位代码
主管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和邮编
联系方式
岗位名称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岗位
专业
年龄
学历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学位
职称
其他资格条件
0360021001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530023
0771-3290213
动物卫生监督与检测员
0
3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兽医、畜牧、动物科学与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
35岁及以下
大学专科及以上
为了满足今年我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5年6月11日8:30时至6月11日17:00时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5年6月11日8:30时至6月11日17:30时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5年6月9日12:00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上午0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不够开考比例已取消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市直属、市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向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并由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5月7月1日前,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7月20日8:30时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上发布岗位公告。凡未入围原报考岗位面试的人员,可于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00时网上报名。各招聘单位于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30时进行网上审核。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或《南宁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或不够开考比例已取消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原标题: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