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了“医保家庭共济网”,是不是可以拿家人的医保卡看病了?
去年7月起,上海市启动了“医保家庭共济组网”。本市历年账户有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自愿组建家庭共济网,将本人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
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后,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怎么用呢?
有两种使用方式:
一是共济支付;
二是共济缴费。
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费用。
共济缴费,是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
2023年“沪惠保”啥时候开售?担心没有及时参加,错过了。
有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了:在上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中,已经新增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一缴费方式。而且,家庭共济网组建后,系统默认将组建人的全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且没有使用限额,用完为止。
总的来说,参保人通过共济,可以“提高个人账户保障效率,减轻家庭现金支付的压力,增强家庭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
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后,可以用家人的医保卡看病吗?
共济成员,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其他成员使用吗?
不可以。只有组建人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共济成员使用,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
二是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
三是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另外,家庭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有本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参加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也可作为共济成员,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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