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正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正阳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正阳县范围内户籍。
(2)持有效期内的正阳县范围内居住证。
(3)具有正阳县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驻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
(6)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序号
资格证类别
学历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认定类别
认定对象
正阳县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本县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1.上半年认定工作分2批:
3.认定种类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按以下分类说明,选择正确的“考试形式”。
(1)“国家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类)。指的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简称“非统考”类)。指的是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简称“免试认定”类)。指的是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签署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参加体检。需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专用,附件2,1份),申请幼儿园资格申请人员请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附件3,1份),参加体检。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请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和网报照片同一底版(白底彩照),在体检表右上角填写网报“报名号”,格式为:报名号******(字迹清晰,请谨慎如实填报)。
2.体检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正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公疗医院)
真阳镇金龙桥南巷11号
0396-8900995
特别提示:1.上午8:00-10:30之间体检;携带身份证、体检表;须空腹,即禁食、禁水。2.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上报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4.申请人手机号务必是正在使用的有效号码。5.体检表“备注”栏内填写“初中/小学/幼儿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6.额外准备一张一寸白底彩照照片证件照,需和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后面写上“初中/小学/幼儿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件)。
(三)审核
1.网上审核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人员范围
①网上审核留言中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
②“非统考”类,即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③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④不具有本县户籍,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
其他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五、证书发放
(1)第一批:2024年5月下旬
(2)第二批:2024年7月下旬(具体日期另发公告通知)
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取地点为:正阳县市民中心24号窗口(正阳县花生大道08号)。
六、网上上传或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含专升本);
4.驻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3.属于免试认定类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认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