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日期必须在复试日期之后,并必须有总检医生结论和签名)。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通知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
二、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
三、签订《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纸质版)
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并需签订申请书。
1、因模板已通过法务部门审核,考生和用人单位不可改动。用人单位如有其它内容需要补充,请手写在用人单位签字处。
2、提交一式三份。
四、体检表、资格审查材料、定向培养协议接收方式及地址
2、材料提交方式:EMS寄付(重点:只接收EMS快递,其它快递可能无法及时接收);
3、说明:
b.非全日制考生不能按期寄达或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邮寄联系人及地址:
我校仅提供电子调档函,考生直接从附件中下载(请按自己被拟录取的学院下载模板,若下载版本错误将会导致档案寄送错误)、填写。
考生填写调档函后,务必按照调档函上所写的接收人和接收地址(只接收EMS或邮政机要件),5月31日(应届考生可放宽至7月20日)前寄至招生学院。
六、党员组织关系
七、团员组织关系
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由各班团支部收齐汇总后,到各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系统的转出、转入要求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招生学院的新生辅导员老师、招生学院的团委老师。
八、户口转移
1、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若需办理:
2、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
3、户口迁移材料于入学时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至保卫处办理。由于迁移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请于入学前再到属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