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10001)2024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
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下简称校本部),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4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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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二)报名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人数。
(三)初试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仅针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双方“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六、入学体检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新校区,由学校按照校内政策和当年实际条件安排,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硕博连读
九、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6.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十二、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yzb@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北京大学(10001)2024年应试硕士生
网上报名公告
一、报名要求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1)信息填写
(2)报考点选择
(3)信息修改
(4)中国研招网信息校验
网上报名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应注意:
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编号”。如果毕业证书有两个号码,应填写右侧的“证书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XXXXX)。如果原毕业院校不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可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填写原毕业学校名称。
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旧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英[2015]12345;新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120190000001。
(5)北京大学信息校验
(6)缴纳报考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和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以下四类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北大研招办)提供相应材料: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前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准考证下载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招生专业代码以当年中国研招网招生目录中的代码为准,考生调剂时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3.提醒考生牢记自己在中国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
4.“强军计划”考生须在限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志愿。
6.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学籍学历认证等报考材料电子邮件:xjxlrz@pku.edu.cn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
4.医学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2024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2024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见《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学制之和不少于5年。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按照说明执行。
三、直博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四、硕博连读
五、申请-考核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招生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院系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对院系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考核通过的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的,由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六、专项计划(项目)
(一)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我校按照教育部部署,2024年继续在部分院系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不住宿专项助学金。
(二)“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前沿工程科技领域,推动工程科学技术创新和战略管理创新,加快培养国家亟需的工程科技领军人才,我校2024年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5个类别“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具有丰富的工程与管理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要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一定突出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关键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该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三)其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体检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十、住宿安排
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燕园、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二、违规处罚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三、信息公开与监督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四、其他事项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4.我校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5.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6.若上级部门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五、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范围
本公告仅面向参加北京大学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的中国内陆申请人。港澳台地区、外国来华留学申请人报名另行通知。
已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申请,不参加本次网报。
三、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院系“招生说明”等招生文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要求的,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报名注册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②在“考生自述”页面填写“第一外语水平自述”时,须上传对应外语项目及成绩的扫描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合格证书等)。每条记录只能上传一个证明文件,文件格式为PDF或JPG,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③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个人信息”页面的“专项计划”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选项。
3.上传照片
照片上传成功两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需要重新上传合格照片再次提交审核。照片“未审核”状态下可以填报志愿,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缴费等操作。
4.填报志愿
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
5.确认志愿
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对报考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完成后,如有必要,考生仍可修改基本信息或对报考志愿进行“查看”、“修改”、“放弃”等操作。修改基本信息或志愿信息后,须重新对所报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申请人可在“确认志愿”页面预览本人填写的报考登记表。报考登记表的预览版仅供考生查看、核对信息使用。
6.上传材料
请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或在学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版,同类型材料须合并为一个文件再上传。上传材料格式仅限PDF或JPG,单个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一致。
7.报名缴费
照片“审核通过”、“确认志愿”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后,可按所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①收费标准:每个报考志愿200元。
③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8.查询报名状态及下载表格
填报志愿完毕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页面查询网报状态。报名缴费成功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页面下载最终版的报考登记表(无水印,首页有条形码),打印后申请人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并寄(送)至报考院系。
9.寄(送)报名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如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稍候重试。建议提前完成网上操作,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4.报考医学部的考生应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