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护士朋友而言,想正常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护士执业注册是必须要落实的,不同情况下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往往让许多人搞不清楚,小编整理9大注册类型所需提交的材料,给大家提供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首次执业注册
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需医院盖章);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首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逾期注册
⑥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只有5年,临近到期时务必要申请延续注册!否则将重新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延续注册)原件;
②《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已关联电子证书的可免交);
变更注册
①《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变更注册)原件;
注销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①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
②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③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④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符合注销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审核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确认,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重新注册
被注销执业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重新注册)原件(需医院盖章);
③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④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按照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有些地区还要求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按照首次注册程序进行注册。
遗失补办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补办申请,审核合格后重新打印《护士执业证书》,并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旧护士执业证书换证材料
①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③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旧);
④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二代证复印正反两面);
⑤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⑦旧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⑧护士注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已中断执业注册3年以上护士提供)。
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
(三)申请修改护士执业注册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修改护士执业注册姓名、性别、国家、民族、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