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综合成绩合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合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③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合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河北省以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非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器乐包括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长笛、小提琴、手风琴、钢琴、古筝、琵琶、二胡、竹笛、笙。非以上乐器种类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五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两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教学侧重音乐理论研究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侧重“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三个表演专业方向,非西洋乐器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七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所在省份专业测试时组织的航空专项体检须合格;
2.未参加航空专项体检考生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具体如下:
身高:男生净身高175厘米(含175厘米)~185厘米(含185厘米),体重90kg及以下;女生净身高163厘米(含163厘米)~175厘米(含175厘米),72kg及以下。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色弱、色盲、斜视。五官及其他: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均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嗅觉、听力正常(左右耳3米以上),无各类慢性疾病。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环境生态工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智能医学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物理学等专业。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第十九条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不符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