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我市上半年高中段(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段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湖州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湖州市范围内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湖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2022年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湖州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湖州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特别提示:
1.网报上传的照片格式要求:采用一寸证件照格式(背景色为白色,正面免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照片即为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切勿失真)。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手机自拍照,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或扫描;
(二)电子材料确认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7)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电子材料审核
(三)体检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
2.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湖州市中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
3.申请人须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照片要求见(一)网上申报中特别提示1),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四)审核认定
(五)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