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照湖南省和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就我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株洲市荷塘区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恺德微创医院)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荷塘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荷塘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为株洲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
第二段: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
2.体格检查
3.现场确认
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在网报系统中的相片同底同版(其他表格相片由自己本人粘贴)。
(1)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交复印件)。非株洲本地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湖南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湖南省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报名号、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网上认证
将评审结果录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认定结果将在荷塘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5、打印、发放证书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凭毕业证领取教师资格证。(省厅未及时下发教师资格证,可能延长发证时限,但可以提供认定证明)。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认定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荷塘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第号
姓名
性别
婚否
民族
半身
脱帽
正面
相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住所及
通讯地址
申请资格种类
既往病史
(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其他,并受检者确认签字)
受检者签名:
家族病史
五
官
科
眼
视力
右
矫正
辩色力
医师意见:
签字:
左
砂眼
其他
眼疾
耳
听力
右公尺
耳疾
左公尺
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咽喉
唇腭
口吃
齿
龋齿
缺齿
齿槽脓漏
外
身高
cm
胸围
皮肤
体重
kg
呼吸差
淋巴
甲状腺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嗻足
泌尿生殖器
肛门
疝
内科
血压
毫米汞柱
脉搏
发育及
营养状况
神经及精神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血管
腹部器官
肝
脾
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填
淋球菌
滴虫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球菌)
化验检查
贴肝功能化验单
化验员(签章):
胸部爱克斯线
透视
医师(签章):
其他检查
检查结论
认定学科建议:不宜认定体检标准中第二部分
体检结论:(1.合格,2.学科受限,3.不合格)
负责医师(签章):
体检医院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体检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必须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由拟聘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在市州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承担体检的医院应当根据上述标准,对被检人员做出合格、学科受限或不合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