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发生小事故(擦破皮),由主班教师联系保健处及时处理。中事故扣20元,大事故扣50元为起点(中事故缝1-5针或幼儿走失找回,大事故缝5针以上、烫伤、烧伤、断骨或走失幼儿)。幼儿烫伤按以下状况处理:烫伤了为小事故(I度);有水泡、皮肤红为中事故(浅II度);有水泡,表皮破损,颜色白、黄棕色属大事故(深II度)。因为烫伤的发展也有一个过程,还需保健医生、专科医生观察诊断后作出判断。
2.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坚持规范履行接送手续,若未做到,出现事故扣当事人一次10元。
3.凡发生小、中、大事故,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园长,若保健医生、园长未及时处理,出现后果,一次扣20元,若当日发生事故延误上报,扣当事人50元。当事人隐瞒不报一次扣50元,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负责。
4.门窗、水电、大型玩具、炊具等用具,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主任。上报后一周内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后勤主任10元。
5.采购人员不购霉烂、变质物品,同时把好价格关,购物手续齐全,违反一次扣50元,并负责原物退回。
6.幼儿午睡时,保育员要时刻观察幼儿,纠正不良习惯,及时清除幼儿危险物品,并整理被褥,未做到一次扣10元。
7.有走失幼儿现象,还未走出园门、幼儿走失被门卫送回,当班教师未发现一次扣当班教师10元;已走出园门被找回,扣除当班教师及门卫、行政值日各20元,园领导负有连带责任,均扣10元。
8.凡全园出现大事故,每次扣园长、副园长、当日行政值日20元。
9.幼儿安全事故的医药费(200元以上)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剩余部分园内承担90%,个人承担10%,200元以下的自行处理。
10.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0元,当班要提高警惕,立足于不出事故,防微杜渐。
11.为保证师生安全,根据我园活动室的实际状况,幼儿在午唾时,保教人员要坚持保留卧室的安全通道(中大班教学楼通往走廊,小班教学楼通往走廊)。违反一次扣10元。
12.每天下班前,各部门人员要认真检查电器是否关好。
13.个人不当操作原因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按大事故起点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社会综治工作制度
为打造平安校园,把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园行政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我园工作的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成立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园内治安动态。
三、全面推行社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园长、副园长、各部门、各年级、各班、各人逐级签订综治责任状。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综治政策的宣传工作,严禁教职工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提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
六、节假日,行政人员要带领教职工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全园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八、值班人员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提供给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九、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调解帮教小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我园的稳定发展。
十、推进我园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为幼儿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市城北幼儿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对综治工作疏于管理,忽视防范,或者发现违法犯罪隐瞒不报,造成违法犯罪,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灾害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对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件,导致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受损失,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三、发生案件,隐瞒案情,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包庇坏人坏事,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五、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致追究法律责任处分。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特制订幼儿园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情况随时召开。
2.安全例会主要任务: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幼儿园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分析幼儿园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幼儿园安全工作;研究其他由幼儿园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4.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幼儿园安全档案。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是保护师生生命的重要条件,做好保教工作的保证。
1.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一切预防工作:防火、防触电、溺水、走失、摔伤、烫伤、房屋倒坍、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煤气中毒、异物吞食,恐怖袭击、交通安全事故、传染病等。
2.保教人员要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爬门窗、手指不能放在门框里,要遵守交通规则等各项安全知识,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材料和场地,每日对幼儿进行晨午检。
3.保教人员要教会幼儿使用各种物品和教具的正确方法,玩大型运动器材玩具时,保教人员要事先检查和指导正确方法,必须站在旁边时刻注意保护和帮助幼儿。
4.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随意动用消防器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好各种机械设备,提高警惕,确保安全。特别是食堂、财务、门卫、仓库、档案室等重地,不能随意入内。
5.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幼儿医疗保健工作,切勿出现医疗事故。
6.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全园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要求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经常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检查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本部门的重点要害设施和设备的分布、防火、防盗措施情况。
2.各岗位责任人每日做全面安全巡查;值班人员每日巡查全园情况;各班每日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报部门主管负责人。
3.定期对设备、桌椅、房屋结构设备进行检查、修缮。
4.重大节日和寒、暑假放假前,由园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期整改。
5.各部门发现隐患能自行解决的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二、检查重点
1.防食物中毒。加强对饮食卫生检查、监督,各班点餐具、餐巾必须每天消毒清洗干净,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食堂碗筷、锅、桶、案板要保持干净卫生,使用前必须消毒,生熟食物分开。饮用水卫生。
2.防盗。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特别是贵重物品存放地(财务室、仓库、档案室),防范措施要严密,认真做好从严防患,万无一失。
3.防火。加强对园内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严禁班级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
4.保证幼儿安全。幼儿活动地方和公共场所,严禁乱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防幼儿碰上造成事故,做好室外大型玩具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证幼儿安全,严禁幼儿带尖角、棱角玩具,严防幼儿外伤,异物吸入。每日对幼儿进行晨午检,防止传染病;把好接送关,确保幼儿安全。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为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我园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主要职责
成立安全事故防范领导小组。
组长:阮冬琴
职责范围:主要负责组织学习有关安全事故的文件、法律和法规;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我园情况,提出安全防范对策。
副组长:钟娜张艺毅
职责范围:主要负责对全园教工及幼儿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课堂教学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检查安全工作。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对校舍的安全检查、落实以及校园的安全整改措施;做好我园饮食卫生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
二、学校安全防范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分组
1.教育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钟娜
成员:保教处、教研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安全、各类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班级管理、幼儿安全教育、保教人员的安全教育、幼儿教玩具的检查。
2.后勤保障安全小组。
组长:张艺毅
成员:保健处、后勤处、办公室负责的人
主要负责校舍、教学设施、水电、防火、防盗、饮食卫生、制度的建立健全、校园财产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做好突发伤害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
三、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每月召开园安全会一次,每月各安全小组对全园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上报园部以便采取防范措施,检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检查制度。园安全防范小组要负起领导、组织、指挥的主要安全责任,各分组要负责检查,汇报和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3.落实安全检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统计上报制度工作。各分组成员实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及时检查安全情况,收集统计存在的安全隐患,掌握安全信息并及时处理、落实。
4.遇到突发安全事故,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最限度减少损失,并及时做好事故的报告工作。
四、出现幼儿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本着人见人救,人见人管的原则,及时救助受伤害的幼儿,立即送往园保健室,保健医生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做好记录。
2.对于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条款进行。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
(四)其它事故(传染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教职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我园安全工作,特制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园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园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全体教工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安全问题,幼儿园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年级组长是各班和年级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年级组长、班主任、班级保教人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保教人员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保教处必须强化幼儿在园活动的安全教育。班级保教人员应充分利用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幼儿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户外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日的行政人员及保健医生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巡视工作,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制止。
7.加强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
8.加强幼儿园财务安全管理,由于财务人员导致的财务安全事故,将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9.加强门卫和园内的值班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幼儿园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等设施。
2.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和堵塞。
3.不准在疏散楼梯间内堆放物资,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其他影响紧急安全疏散的情况。
4.定期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即更换。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5.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工作自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定期组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不得推诿、迟到和缺席。
3.在自查过程中,认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施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5.隐患整改完毕,安全检查小组应当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整改到位。
6.安全自查工作的开展直接与教工的考核挂钩。
市城北幼儿园幼儿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是保护幼儿生命的重要条件,做好幼教工作的保证:
1.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一切安全预防工作,如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走失、防恐怖袭击、防交通安全事故、防传染病等。
2.保教人员应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材料和场地。
3.教会幼儿使用各种物品和教具的正确方法,玩大型运动器械时,教师要指导幼儿正确的方法,必须站在旁边时刻注意保护和帮助。
4.经常给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爬门窗、桌、椅,栏杆,手指不能压在门框上。
5.教育幼儿要遵守交通规则。
6.户外活动前,老师应检查场地设施安全、幼儿衣、鞋袜是否穿好,注意清点人数。
7.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房屋,活动场地,玩教具、家具、体育器材,电器设备等是否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除随时检查维修外,每学期要全面检修一次。
8.班级物品摆放有序,卫生消毒物品应放置在幼儿不能触及的地方,避免幼儿接触。
市城北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位幼儿配备了智能卡、接送卡(注名幼儿姓名、班级、年龄和家长姓名)。
4.若家长监管不力,未把孩子送到班上,让孩子自己进园进班,导致走失或跌伤事故,一切后果均由家长负责。家长遗失智能卡、接送卡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
5.禁止未成年人持卡入园接送幼儿。
6.持卡来园接送幼儿的家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身心健康。
市城北幼儿园保教人员交接班制度
1.上午主班老师每天要按时填写幼儿出勤表,填写交接本,详细写明幼儿人数、健康情况、安全情况、教玩具保管情况、幼儿带来的衣物以及家长嘱托事项。
2.中午保育员接班看交接本,核对幼儿人数,照顾幼儿午睡,掌握纠正幼儿睡姿,检查幼儿衣、鞋、扣等,个别叫尿;保育员值班不得躺卧、睡觉。
3.下午幼儿起床前,保育员详细写明幼儿人数、健康情况、安全情况后把交接班本交给下午班老师后,方可整理打扫卧室。下午主班老师清点人数后在交接本上签字。
4.保教人员应注意幼儿情绪,健康或饮食的异常也要进行交班,接班老师应格外观察并给予特殊的生活关照。
市城北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园内的所有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使用安全可靠。
2.电脑、投影仪、实物投影仪、电视机、复印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
4.配备校舍安全管理员负责校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5.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6.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7.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国家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护,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备等。
市城北幼儿园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1.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演出等活动,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2.全园性的或其他规模较大的外出活动报请园长批准后,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3.外出时,由园领导亲自带队,并有足够的保教人员参加,确保幼儿在外活动的安全。争取与当地交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持,确保路途中的安全。
4.出发前,必须对幼儿进行认真的安全教育。
5.园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幼儿参加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6.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要对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精心准备,制定安全预案和详细可行的活动方案,送交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
8.凡擅自违反本制度组织幼儿参加社会活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对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组织制度
1.园长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
2.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为组员,当发生火情时,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工作。
3.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消防工作负责,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消防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负责。
5.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班级每日进行本班防火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除隐患的检查跟进。
6.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空调、消毒柜等电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工作人员下班前要仔细检查,不留隐患,教育幼儿不玩火,注意火烛。
7.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在食堂内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经常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工具,做到发现损坏及时更换,经常检查电闸,发现电路破损、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易燃物不乱堆、乱放,仓库四周加强防火管理,安全规范使用水电气,做到经常检查,及时修理和更换。
10.根据幼儿园实际,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具有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特制订幼儿园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情况随时召开。
2.消防安全例会主要任务:传达上级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分析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其他由幼儿园消防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4.消防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幼儿园安全档案。
市城北幼儿园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我园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各部门、各班、各办公室必须有专人每日在下班后检查本部位水电气关闭情况。
2.值班门卫在晚间锁门前必须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园领导汇报。
3.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人员巡查,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毕前不得继续使用。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分管领导带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园进行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组织者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巡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门卫保安实行24小时的巡逻值班任务,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向领导汇报和报警。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每学年举行两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2.校园内重点部位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3.加强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中。
4.定期邀请消防支队的同志来园指导教工、幼儿进行消防演习,掌握火灾发生时的对策及逃生方法,教工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式。
5.利用家长园地、园报、网站等载体及时宣传消防知识。
市城北幼儿园用火用电安全等危险源管理制度
1.食堂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有专人负责。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检查开关是否关好,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其他部门或班级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园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用火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使用明火。
3.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应设置“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明火源或其他热源旁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严禁在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动火。
5.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6.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7.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8.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应专人专管,教室、图书室、计算机房严禁存放、使用;建立领用台账,不得放置在幼儿可触及的地方。
9.幼儿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制度,未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7.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9.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小于2人,分工明确。
2.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熟悉火灾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按键功能,能熟练操作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编码表所对应的具体位置。
3.值班人员应当保证在岗在位,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实时监控火灾报警及故障情况,处置报警信号,填写值班记录。
4.严格实时交接班,交班时应通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火大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及主备电源切换,记录故障及报警处置等交接情况。
5.及时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协助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6.保持消防控制室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操作消防设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7.认真做好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
(1)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是不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上个班次发生的报警点及解决情况;
(3)有无重大设备故障;
(4)交接设备操作情况;
(5)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1.熟悉消防监控系统及联动功能,熟练掌握各类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并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做好日常检查、操作等工作。
3.熟悉本单位的消防报警处置程序并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备。4.一旦出现报警信号,应严格按消防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5.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我园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消防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学习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2.应通过会议、培训,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4.经常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幼儿园每年对特殊岗位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及现场操作考试。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设施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该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消控值班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天对建筑内消防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4.值班人员每天对消防水泵房、报警阀间、排风机房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市城北幼儿园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市城北幼儿园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来访人员原则上不进入幼儿园。确需进入的应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园。
4.主班老师不接待来访。
5.外来推销人员未经同意禁止进入园内。
6.提前接幼儿的家长,必须刷卡进出。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开门。
7.任何人员不得留宿园内。
8.双休日、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市城北幼儿园外来人员安检管理制度
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要求,为确保幼儿园安全,严防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
员和物品实行安检。
1.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幼儿园,确有需要进入幼儿园的人员,必须由安保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后进入。外来人员需服从安保
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进行安检。
2.外来人员不得非法携带国家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安保人员发现外来人员携带携带国家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3.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需主动配合校园安保人员核查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疫情防控规定。
4.校园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校园封闭化管理和外来人员安检工作制度,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件或形成安全隐患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市城北幼儿园保安巡逻制度
1.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有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2.白天巡逻重点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防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严防幼儿走失。
3.晚上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小时。特殊情况按幼儿园要求适当增加巡逻次数。重点保护好财产和物资安全。
6.巡逻时必须携带防卫器材、照明电筒,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夜间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
市城北幼儿园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期间由全体教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由一名行政人员、一名教工和一名保安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照值班要求按时到岗、交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如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迅速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值班时不得由他人随意顶替,不得带其他人员到园活动。
6.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对擅离职守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认真填写好值班登记本,严格交接班手续。
8.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城北幼儿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园校舍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及时发现、解决校舍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以确保校舍安全。
2.校舍每半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项目:
(1)校舍无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阳台、屋面、屋顶等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围墙、大门等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的用火点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7)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8)幼儿园室内外玩具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其它可能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隐患、险情等及时发现、解决。
市城北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市城北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如果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幼儿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区(室)等待,由卫生保健人员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通过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保健室应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市城北幼儿园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的缺勤情况,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市城北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幼儿园上课。
若卫生保健人员复核结论与幼儿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应要求幼儿复查,幼儿暂不返园上课,并遵医嘱继续休息或返园。
市城北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1.在幼儿入园时,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幼儿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2.对于需补种疫苗幼儿,幼儿园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幼儿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3.查验工作完成后,幼儿园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市城北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成立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
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
2.由幼儿园保健处每日进行卫生检查,环境卫生检查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3.疫情期间,按规定对活动室、食堂、功能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4.规范保洁卫生操作,工作结束后对卫生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市城北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幼儿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
3.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不吃野味,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
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不要随地吐痰;
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市城北幼儿园健康隔离室管理制度
1.幼儿园内设置幼儿专用健康隔离室。
2.健康隔离室光线明亮,通风条件好,有流动水设备。
3.隔离室物品要专用,配置消毒设备设施。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配置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4.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
5.园内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送健康隔离室隔离观察。
市城北幼儿园临时观察室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幼儿园大门外设置幼儿专用临时观察室。
1.晨检时发现幼儿有可疑症状及体征立即送临时观察室。
2.临时观察室配置必要的消毒药品和设备设施。
3.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临时观察室。
市城北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1.如发生疫情期间视情况开展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2.若发现幼儿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幼儿进行隔离,通知家长送幼儿至医院治疗至痊愈,并由卫生保健人员复核通过才能返回入园。
3.若发现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停止工作就医,直至痊愈,并由卫生保健人员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市城北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均正常、近期无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方能办理入园手续;
2.定期体检:每年六月进行一次体检,每半年测身长一次,测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建立健全幼儿健康卡或档案;
3.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以后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和其他传染病等须立即离职治疗,待愈后持市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4.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问、二摸、三看、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全园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并做好统计分析,身高,体重,每学年四次,并做好等级,个体增长达标统计。
2.每学期做好龋齿防治和蛔虫防治,做好统计。
3.做好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登记统计。
4.儿童每年测血色素一次并做统计。
5.新入园儿童既往史登记统计。
6.每月进行营养计算与营养分析。
7.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其它登记统计工作。
市城北幼儿园日常卫生消毒制度
1.教室、寝室、门窗定时打开通风。
2.幼儿一人两巾一杯,每日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3.幼儿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老师和保育员分餐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保持桌椅清洁、整齐,餐前桌面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5.幼儿点心放盘内,发点心用镊子,用后清洗消毒。
6.盥洗室地面、水池、厕所等每天冲洗干净,做到无色、无味、无臭、无积水,保持清洁干爽,地面用1:50的84消毒液进行湿拖,30分钟再用清水拖拭。
7.教玩具(塑料、橡皮、木质)每周五中午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冼净,放日光下晒干;图书及不能用水洗的绒布类玩具等,放在日光下曝晒2小时,或紫外线灯照射60分钟(阴雨天)。
8.班级和幼儿活动区、功能房每日紫外线灯消毒一次。
9.发现传染病班级,在保健室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10.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门窗、地面、家具每日保持干净,每两周全面擦一次窗户玻璃、室内做到六面光,无蜘蛛网,墙壁无灰尘,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积水,下水道畅通无阻。户外玩具定期消毒。
11.抹桌布、卫生布每天用肥皂、洗衣粉洗净、晒干。
12.如遇疫情防控时期按幼儿园疫情期间卫生消毒标准要求执行。
工作人员要求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大小便后要用肥皂洗手,禁止使用幼儿玩具。
市城北幼儿园入园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体检结果三十天内有效。
2.幼儿入园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4.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放可入园。
5.对三岁以上幼儿进行视力普查,发现视力差者,及时进行指导或建议去专科医院治疗。
6.对新入园幼儿要了解其既往史、如平时易患何种病,食物、药物过敏史,家族史及生活习惯等。
7.转园幼儿,应凭原在园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检查表和转园证明办理入园。
市城北幼儿园预防疾病和接种制度
1.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上级医疗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幼儿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加强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晨检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染幼儿。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隔离并送医院诊治,并对其所在班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对有密切接触的幼儿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4.加强幼儿常见疾病的预防。通过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疗、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做好体弱儿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5.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疾病的预防常识。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园共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市城北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1.把传染病管理工作列入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健室要加强对染病管理工作的预防与宣传工作。
2.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对幼儿入园前进行健康检查,入园后定期体检,对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疫做到有病后能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4.加强对保健人员的培训,通过了解幼儿中有无发烧、头痛、咽痛、流涕、流泪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及早报告进行必要的检测,如测量体温、检查咽、喉等,如有可疑情况需送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
5.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
6.发现疫情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隔离和消毒措施。
7.督促做好各项预防施的落实,及时做好幼儿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如发现传染病,应当临时进行紧急消毒。
市城北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必须做到:
1.幼儿园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幼儿园指定专人为疫情报告人。
2.发现乙类传染病或类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园疫情报告人报告,园疫情报告人立即排查并向园领导、市教育局、上级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疫情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制止传染病传播和续发。
市城北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保护幼儿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新余市城北幼儿园。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责任,是指公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第四条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五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二)从严治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各班级和各部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甚至失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第八条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四)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极其重大已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九条对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
第十条任何个人均有权据实向幼儿园报告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当地有关部门或幼儿园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查处,或对不履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食堂卫生制度
1.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江西省幼托机构《儿童膳食管理要求》。
2.保持食堂的清洁,经常清扫,要有通风防蝇设备,做到食堂内无蝇、鼠、蟑螂。
3.厨刀具、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因食品的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刷干净,餐具要一餐一消毒;
4.食品采购要保证质量,不吃腐烂变质食物,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患肠道传染病、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能从事炊事工作。
6.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勤洗澡、勤换衣、做到“三白”(工作服、帽子、围裙白)、“三短”(指甲短、头发短(男)、胡须短(男));去厕所要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不随地吐痰,工作时不吸烟。
7.做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1:100的84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8.水果要用清水洗净,淡盐水浸泡去皮后再吃。
市城北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1.幼儿园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记录。
2.食堂管理员、卫生管理人员、分管食堂工作的领导、行政值日做到每日督促、每周小检、每半月大检。
3.每半月由食堂管理员组织召开一次业务学习、卫生工作会议,研究改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人员按食堂工作人员考核条例给予处罚。
城北幼儿园食堂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3.随时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腹泻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应将食品卫生宣传培训列为经常性卫生管理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规,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食堂工作人员需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市城北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1.幼儿膳食配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成立管理委员会,由园长、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定期开会,研究膳食问题。
2.幼儿饮食做到制作精细,花样多种,使食物的色香味能吸引幼儿,增加食欲,并易于消化。
3.结合季节特点拟定适合幼儿生长发育需要的合理食谱,每周订一次带量食谱每个季节做一次营养膳食调查。
4.幼儿膳食与工作人员膳食严格分开。
5.幼儿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每月结算公布帐目。
6.制订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帐目,库存不宜太多,库内应保持整洁。
7.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要保持清洁,饮食餐具流水洗涤,用前必须蒸气消毒,防止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8.培养教育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
市城北幼儿园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实行定点采购。每年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
并签订合同。采购货物要做到质优价廉,供货及时。
2.对于食物及原料应严格把好关,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单。不得采购无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索证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3.拒绝采购无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腐烂、变质、发霉、生虫、变味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对于非定型包装食物及其原料、调料要严格的通过观察颜色、闻气味等感观经验把好关。
4.运输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和安全措施,做到人不离货、货不离人、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合理堆放,轻装轻卸,防止遗落。
5.严禁“三无”产品进库。食品进库前必须由保管员、食品安全验收人员验收、签字。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做好各类食品的验收工作。
市城北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2.农副产品的采购必须严把卫生质量控制关,做到定点采购、合同供货、质量要求。
3.入库食品必须验收,注明日期、分类、分架、隔墙30cm,离地25cm存放,储库食品必须有出库记录,同种食品应先进先用。
4.食品仓库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应当定期检查储存的食品,不得存放无标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5.食品仓库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市城北幼儿园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重地。
2.食堂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3.食堂禁止吸烟。
4.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要加强对电灶和消毒柜、蒸饭柜等食堂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6.食堂内的不得有明火部位。
7.炉灶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烹饪用油时,油温不可过高,防止起火。
8.食堂储藏室内堆放的物品应与灯头等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人走灯熄。食堂内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电器;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
9.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10.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市城北幼儿园食堂安全检查制度
1.食堂必须有卫生食品许可证、健康证,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保障师生的饮食卫生,严防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食堂人员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3.食堂设备定期检修,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幼儿园电梯只允许放食物和餐具升降,食堂管理员要经常对升降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观念,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8.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不得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市城北幼儿园控烟制度
吸烟不仅会导致多种疾病,而且危害他人健康。为创建无烟学校,幼儿园决定在园内实行控烟,并作如下规定:
1.幼儿园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为幼儿园学校控烟小组,按组织分工深入开展各项控烟,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
2.禁止全体教职工在园内吸烟。家长进园一律不得吸烟。
3.园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来宾如有吸烟行为应及时劝止。全体教职工在园内必须谢绝他人敬烟。
4.幼儿园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不设置吸烟器具,不摆放香烟。
5.幼儿园建立吸烟教工档案,与之签定控烟合同。对继续吸烟的教工进行劝阻、教育,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6.幼儿园利用健康教育课、家长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7.幼儿园设置控烟宣传栏。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
市城北幼儿园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危险品为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腐蚀品、氧化剂、有机氧化物和放射性物品等。
1.危险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在采购、运输、储存、分装、使用和销毁等过程中的安全,严格执行危险品收发退销等规定。
2.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建立值班看护制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长期共存和混存。对怕潮、怕晒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管理,专库保存,下发的有毒物品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控制数量,并加强对使用人的安全教育,严禁有毒物品放置在幼儿活动场所或能接触到的地方,防止有毒物品的扩散,防止幼儿误食有毒物品。
5.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市城北幼儿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幼儿园重点部位(教学楼、图书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机房、消防控制室、财务室、食堂、仓库、配电房、档案室等)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2.教学楼、图书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机房、消防控制室、财务室、食堂、仓库、配电房、档案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技照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位。
6.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要部位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位的情况,
市城北幼儿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家长和幼儿园周边群众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制度。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
1.侵占幼儿园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幼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行为。
5.干扰、阻挠幼儿园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7.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8.校园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危害师幼健康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9.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未及时举报的教职员工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市城北幼儿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幼儿园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幼儿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幼儿园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幼儿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让幼儿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常见动植物安全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在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教师及其他员工的培训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法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具备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幼儿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
2.法治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幼儿,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幼儿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防疫教育。
6.保护幼儿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教育。
7.应急避险教育。
8.师德教育。爱护幼儿、关心幼儿,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幼儿健康心理的常识。
市城北幼儿园教学及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教学及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功能室、操场、体育活动场地等)实行归属责任管理,落实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前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幼儿着装安全、设备器械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停止该处的活动。
3.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户外玩具设施安全。
4.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5.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得拥挤。
6..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市城北幼儿园治安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幼儿园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合事故:包括幼儿在园外受到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幼儿园发现园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幼儿园向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市城北幼儿园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健全幼儿园内部现金、票据、印鉴等的安全防范机制,保障幼儿园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必须使用保险箱,主要用于存放空白支票,票据等公共贵重物品。
2.保险箱密码由出纳负责,严格保密;保险箱钥匙也由出纳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3.不使用现金,不接触现金。
4.印鉴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分开放置,做到印在人在,人走印收,防止他人盗用,支票不得预留印章。
5.财务室为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其余办事人员办理业务,如因特殊原因需进入财务室内,应得到财务室主管人员的许可方能进入。
6.每日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闭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7.财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幼儿园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要将交通创安活动纳入到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之中,抓紧抓实;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项内容,并进行考核。
2.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幼儿园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4.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每日安排班级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协助保安,共同维护入园及园区安全秩序,要求幼儿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定的位置有序摆放车辆,使用两卡入园。
7.车辆不进入校园。车辆特殊情况经批准方可入园。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溺水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幼儿园教育、管理职能和主观能动性,扎实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
2.幼儿园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幼儿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师生、家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教育
幼儿玩水是溺水事件发生的因素,幼儿园利用课堂教学、晨间谈话观看宣传片、家长教育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
建立防溺水工作台账,专人负责。
4.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幼儿园工作小组对各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市城北幼儿园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由专人管理,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7.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体育及户外活动防护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避免体育及户外活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活动前应做好准备:师生穿着不佩戴饰物、无绳扣、衣兜不装东西,鞋底防滑并且有弹性,鞋带紧扣。全身准备活动,以防肌肉拉伤、扭伤。
2.活动前检查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3.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
4.活动应控制幼儿的运动范围及密度,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教师要随时注意幼儿的一举一动,防止危险动作,视运动轻度注意补水和密切观察幼儿身体状况。
5.活动完成后应清点人数,了解幼儿身体状况。
6.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进行处理,及时上报园保健处处理。
市城北幼儿园舆情安全管理制度及负面舆情处置
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教职工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三、组织结构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组员:各中层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五、工作原则
六、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七、重点监察内容
教职工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幼儿园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市城北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余市城北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四条: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账号。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制度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管理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校园网络不对社会开放。
第八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第九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组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十条:加强对教师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有监控日志。
(2)加强对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操作。
第十一条:网络管理小组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管理组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传阅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四条:未经校园网络管理小组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五条: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第十七条:各教室、教研组和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第十八条:各部门和各教室、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