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等10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湘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湖南省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结束后按时参加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的考生,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3.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年龄为16周岁至22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除上述1至4条外,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限定为汉族、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户籍确认
三、政治考察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需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从“姓名”到“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涂改无效。审查内容项目(从“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到“政治考察结论”)由公安机关填写,考生不得填写。考生及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审查项目中任意一条为“有”,政治考察即为不合格。
2.《考生在校表现情况考察意见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就读的中学出具,考察人员为考生班主任,加盖学校公章。其中,在学校复读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由本人复读的学校出具;非在校复读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可以不用出具。
3.《考生档案审核表》(附件3)。由考生本人档案存放的中学或教育部门出具,审核人员为中学或者教育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加盖学校或教育部门公章。
注意:家庭成员指考生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考生的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去世人员信息也需要填写。
四、志愿填报
1.平行志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等9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计划区分性别、计划类别(普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市州(仅湖南警察学院)、入警就业面向(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五、划定面试范围
六、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
(一)报到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本人签名)。考生如实填写本人患病经历及有关情况,并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不实,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自行承担被取消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考生报到后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场地。面试时将对身高、体重、色觉等项目进行初筛,初筛不合格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劝导离校。
(三)体能测评
面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签署《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后,由引导员引导至体能测评场地(设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馆和第一运动场),当日参加体能测评。男、女生分别参加4个项目的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四)体检
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的考生,发给《体检通知单》,考生按通知单要求于次日参加现场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注意:考生本人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自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2.体检程序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单》按时集合,统一进入体检场地,进行现场体检。体检无需空腹,女生不得盘头发。
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患病经历等作出体检结论(现场体检与高考体检相同项目,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4个现场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本人现场申请,经项目主检医生同意,现场工作人员审定,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可当场重测1次。其余体检项目均不予重测。
(五)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要求。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测评时建议着运动服、运动鞋。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投档录取
各公安院校将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生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和学籍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于弄虚作假的,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以及录取资格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九、其他事项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公安部、教育部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湖南省2024年公安普通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全过程录音录像,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各项测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