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四川、湖北、湖南、广西、河北、吉林等11个省市自治区都相继公布了2014年个人事项抽查核实情况,瞒报个人事项6省14名官员提拔“落空”(据2月8日北京青年报)
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是防止带病提拔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力度,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从一定意义来看,个人事项报告并非简单报告干部的私事和家事,而是排查干部是否“有病”的体检报告。
二查从政是否清正。衡量一个干部有没有问题的重要标尺,就是看其在廉政建设上是不是有问题。核查个人事项报告表,一方面要看领导干部本人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综合评估其一年的收入有多少;另一方面要核查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及投资情况。通过进行严格的对比分析,看其收入与财产是否相符。若出现明显偏差,又不能作出如实说明、提供充分证据,则要启动调查程序。而对出现错报、瞒报、漏报等情况,更要一查到底,不让个人财产报告“躲猫猫”,不能认为报告个人事项只是“打酱油”,不让一些人心存侥幸、蒙混过关。
三查家风是否纯正。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住家属。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相当一部分贪官大搞封妻荫子,没有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常常出现“夫妻演双簧、上阵父子兵”的腐败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在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要报告配偶和子女情况的,包括移居国外情况、从业情况、投资非上市公司和企业情况、经商办企业情况等。通过严格核查干部家人的事项,不仅扩大监督的范围,而且引导干部教育好、监督好、管理好家属,对其从严要求,不搞“一家两制”,防止家属谋求权力寻租,杜绝家属接受利益输送,避免出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家庭式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