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委托咨询或查新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并提供项目申报书、标书、结题报告、技术报告等附件材料。
2.受理:
3.查新检索:
(1)查新人员在委托人的密切配合下,了解查新课题的实质内容,确定检索方式、检索年限和检索策略
(2)查新人员根据用户提供的查新咨询要点、查新咨询要求,及主题词,结合项目委托人提供的附件材料对科研项目进行检索和对比分析。
(3)查新年限一般不低于10年。
(4)根据检索结果和阅读的需要,可索取文献原文。
4.撰写查新报告:
5.审核查新报告:
6.出具正式查新报告:
查新员打印正式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查新人员和审核人员共同签字或签章,加盖“科技查新专用章”。查新报告一般仅提供一份原件,用户如要求追加报告份数,可另行提出。
7.保密:
为保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受理方必须对委托课题承担严格的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查新人员和审核人员不得擅自将技术资料交他人使用,违者将追究责任。对委托人在查新过程中提交的技术资料,受理方应记录在案并存档。
二、查新咨询收费标准
1.开题或成果查新
国内1000元/项;国内外1500元/项。
2.查新报告收费说明:
(1)每个查新项目提交用户1份查新报告原件,每增加一份加收20元。
(2)含多个子课题的查新项目,每个子课题加收100元。
(3)每个查新项目原则上查新点不应超过3个,由于查新点较多造成工作量增大,应加收查新费用(每增加一个加收50元,同时延长1个工作日)。
(4)国内查新每项为10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每项为20个工作日完成。
(5)加急费(平日):如果需要加急,请提前申明;该加急业务同意受理后,自受理之日起(节假日顺延),每提前一天加收50元,但要保证3个基本工作日。
(7)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补偿;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应支付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