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1日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9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书记、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20、2021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只限招聘在乌海市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7日(不含)至2004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各阶段报名次日至交费截止日每日上午10:00后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报考普通岗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每个阶段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
报名序号和交费订单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减免报考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牢记。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需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四)资格初审
(五)考试交费与减免
2.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三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二)笔试科目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均为综合管理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及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属于经乌海市及三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的总量控制人员、同工同酬等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三)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推进体检结果互认,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
(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不得聘用的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本简章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群系统招聘办公室:0473-3666882
政府系统招聘办公室:0473-3666591
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