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佳木斯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结合考核结果,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5名,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地点: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体检中心(前进区顺德路178号,中心医院东院区体检中心,原铁路医院,星星冷面馆对面门进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聘用资格。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附件2),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护照、临时身份证)、黑色签字笔。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50元。
7.体检集合时,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体检过程中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