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职读研的学费是否能够报销,首先取决于教师所在地区的教育政策。例如,某网报道了一位高中教师的经历,他在2013年得到了区教育局的批准和支持,成功考取了某师范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并最终获得了硕士学位。按照当时的政策,这位教师的学费应该是可以得到报销的。然后大家还需要了解和明白的是,实际情况却因为各种原因拖延了很久,直到2018年8月6日,经过他的反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才给予了明确的答复,确认将按照政策规定为他报销相应学费,当然这是少数的情况。
再比如宁波市,对于在职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非常明确的补助政策。根据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在职教师,如果攻读与本岗位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可以获得1.5万至3万元不等的补助。这项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支持,也为教师们减轻了经济负担。
二、具体能报销多少
报销金额方面,各地差异较大。以山东菏泽市为例,当地教育局规定,对于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学费由同级财政报销70%,所在单位报销10%。而在宁波,补助金额更加具体,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获得1.5万至3万元的补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补助并不是自动发放的,教师在入学前需要到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填写《在职教师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完成必要的手续后才能享受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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